招标编号:nmyz2022gkzb019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封闭管理设备项目集中采购(二次)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电话:0471-5223626 传真:0471-5223658 |
目 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封闭管理设备项目集中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封闭管理设备项目集中采购(二次)(招标编号:nmyz2022gkzb01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拟签订为期2年的框架协议,首批订单预算金额为33.932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并行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封闭管理设备项目集中采购(二次)
2、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封闭管理设备项目集中采购(二次)
3、交货地点:全区各盟市处理中心
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
5、框架协议有效期:签订为期2年的框架协议
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第2包:
包号 |
标包名称 |
首批订单采购数量 |
首批订单预算金额(万元) |
技术规格及参数 |
2 |
人脸识别存包柜 |
68组 |
33.932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证明文件;
4、投标人2019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设备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6、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9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16日下午17:00,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在线报名和购买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系统(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按标段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支付标书费(线下支付)→上传缴费凭证→确认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系统联系电话:400-808-6131(周一至周五9:00-17:00)。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点击首页【CA办理】,即可在线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的方式交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名资料需按照下列顺序排列,并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上传,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且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函;
(5)提供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6)提供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7)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
(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该条须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投标报名表.
3、上述要求是对潜在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4、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签到。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9月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2年9月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2、递交地点、解密地点。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号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0层2号会议室)。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开标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远程)解密。
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开标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并务必携带CA证书、电脑进行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现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
2、开标时间:2022年9月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上午9:00--09:30(北京时间)。解密截止时间之后,如因系统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均未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开标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号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0层2号会议室)。
注:投标人远程解密,投标人于开标时间使用原投标电脑使用CA证书、电脑进行远程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七、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69 号
联 系 人:陶晓峰
电 话:0471-698303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0层
联 系 人:成海平
电 话:0471-5223626
电子邮件:nmgzszb@163.com
九、投标保证金、标书费汇款地址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
帐 户 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7190001411032520010001
行号:308191036122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9日
投标报名表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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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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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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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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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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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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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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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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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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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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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账号 |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报名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
加盖单位公章 |
投 标 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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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人 |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69 号 联 系 人:陶晓峰 电 话:0471-6983034 电子邮件:64650720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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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0层 联 系 人:成海平 电 话:0471-5223626 电子邮件:nmgzs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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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封闭管理设备项目集中采购(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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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框架协议有效期 |
签订为期2年的框架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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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为成本33.9320万元,承担比例为区分公司承担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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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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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招标范围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封闭管理设备项目集中采购(二次),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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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交货(安装)期 |
签订合同后3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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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交货地点 |
全区各盟市处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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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质保期 |
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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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付款方式 |
依据供需双方签订合同内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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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其他要求 |
业绩证明需携带合同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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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人资格 |
1、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证明文件; 4、投标人2019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设备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6、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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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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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t 不接受 □ 接受,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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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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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截止时间 |
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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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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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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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 |
2019年至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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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履行过的类似产品业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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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投标报价方式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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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投标保证金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包2:人民币伍仟元整。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 帐 户 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7190001411032520010001 行号:308191036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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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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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线下签字,把签字页扫描成图片插入word或WPS中,然后转成PDF格式导入‘投标管家’工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加盖电子签章(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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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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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开标截止之日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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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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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投标文件份数要求 |
本项目采用(现场)远程开标方式,商务技术标、经济标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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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版文件一份(U盘,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用档案袋单独密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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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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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纸质版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 |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标包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手机):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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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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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0层2号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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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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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递交方式 |
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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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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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和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专家库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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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评标依据 |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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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否决投标条件 |
否决投标条件: (1)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的,或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投标文件虽有代理人签字但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函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资格证明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交货(安装)期、质保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10)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3)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4)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5)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6)投标材料中存在虚假、伪造、不实等情况的。 (17)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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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t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综合排名顺序确定1-7名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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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卖方应当按照首批订单金额X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买方,此笔履约保证金卖方可银行转账或提交银行保函给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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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控制价 |
本项目采用单价最高限价和总价限价双限价,具体限价如下: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上述表格列出的单价限价及总价限价,凡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不得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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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以中标金额(预算金额/中标人数量)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指导标准的55%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用银行电汇、现金、银行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 帐 户 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7190001411032520010001 行号:308191036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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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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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签到。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9月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2年9月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2、递交地点、解密地点。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号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0层2号会议室)。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开标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远程)解密。 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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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开标时间:2022年9月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上午9:00-09:30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如因系统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均未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开标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号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0层2号会议室) 注:投标人远程解密,投标人于开标时间使用原投标电脑使用CA证书、电脑进行远程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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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说明 |
1、限定参与人数。原则上各投标人限派一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结束后,不要人员聚集,供应商代表即时退场。 2、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 3、进入开标室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4、入场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自治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最新防疫政策,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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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扫黑除恶的说明 |
1、招投标活动过程当中的围标、串标,以不正当方式干扰招投标活动的行为,属于扫黑除恶打击范围,如发现此类线索将向有关部门报告。 2、我公司将严格遵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公安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指示,切实落实及配合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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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选择 |
首次公告后,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若投标人仍少于3个,只有2个时,转为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只有1个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
|||||||||||||
其他 |
如受疫情影响,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法到达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业绩原件、投标样品(如有)的,按以下原则进行相关资料的递交: 1.由投标人提供《确受疫情影响确认函》,确认函中须注明无法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文件的具体原因及相应疫情政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文件的,或未附相应疫情政策的,《确受疫情影响确认函》无效); 2.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确受疫情影响确认函》后,经与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邮件方式回复投标人“允许邮寄纸质投标文件、业绩原件、投标样品(如有)/《确受疫情影响确认函》不合格,请重新确认”;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及接受原则:投标人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邮件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发往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标书快递运单号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以邮箱记录时间为准),无论纸质投标文件是否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均表示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成功。 4.业绩原件、投标样品(如有)递交及接受原则: ①投标人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邮件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业绩原件、投标样品(如有)邮寄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业绩原件、投标样品(如有)快递运单号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以邮箱记录时间为准)。业绩原件、投标样品(如有)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按未递交处理。 ②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原件、投标样品(如有),将在开标现场在招标人的监督下公开拆封邮件包裹,并签署《密封情况确认表》。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69 号
联系人:陶晓峰
电话:0471-6983034
电子邮件:646507205@qq.com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0层
联 系 人:成海平
电 话:0471-5223626
电子邮件:nmgzszb@163.com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项目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成本33.9320万元。
1.2.2. 项目的出资比例:区分公司承担100%。
1.2.3. 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 招标范围、交货(安装)期、付款方式、服务要求
1.3.1. 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封闭管理设备项目集中采购(二次),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1.3.2. 框架协议有效期及交货时间:签订为期2年的框架协议。
1.3.3.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
1.3.4. 交货地点:全区各盟市处理中心。
1.3.5. 质保要求:36个月。
1.3.6. 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1.4. 招标业务规模:为切实提升全网生产作业质量,落实各环节管理责任,确保现场封闭作业、邮件信实相符、降低邮件丢损率,按照《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关于全面推进网运环节顶扫等设备配置工作的通知》(中邮寄递〔2022〕38号)要求,经区分公司2022年6月10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为省际中心、本地中心及地市处理中心配备人脸识别存包柜。签订为期2年的框架协议,首批订单存包柜68组,预算金额为33.932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1.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实行资格后审,对不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1.5.2. 投标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6. 费用承担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及与本次招标相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1.7.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9.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招标文件构成
2.1.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2.1.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执行。
2.1.2. 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2.1.3.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共五章,内容包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技术规范书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投标人将独立承担表述被拒的风险。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对在投标截止日1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内容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10日以前一次性全部提出。
2.2.3. 招标人认为标书澄清内容有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15日以前发出修改通知,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修改通知和修改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进行确认。
2.3.3. 招标人认为标书修改内容有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发出修改通知,不足15日的,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投标文件的语言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3.2. 投标文件构成
3.2.1投标书格式
投标人按照投标书的内容及格式,认真填写各项内容(详见第五章),不得偏离格式或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报价表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近三年投标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8)投标单位承诺书
(9)其他体现投标人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10)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1)响应表
(12)偏离表
(13)投标货物情况报告表
(14)关键部件外协、外购情况表
(15)供正常使用备品备件明细表(如有)
(16)主要易损件情况报告表(如有)
(17)主要部件详细报价表(如有)
(18)货物质量验收标准
(19)投标货物技术资料清单
(20)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技术*条款应答页码对应表
(21)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22)供货安装调试方案(格式自拟)
(23)有利于本项目进行的其他相关资料及建议
3.2.2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且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函;
(5)提供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6)提供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7)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
(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该条须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整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已提供固定格式的内容,应按固定格式填写。
3.3.投标价格
3.3.1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价格。
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把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报价。
3.3.2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3.3.3除投标人须知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加条件的报价。
3.4.投标货币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投标人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3.5.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3.5.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5.2证明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货物的检测报告;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3.6投标保证金
3.6.1投标人应以投标货币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3.6.2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并以下列方式开出:由投标人账户汇入招标公告中规定的银行账户。
3.6.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在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
3.6.4投标现场不接受以存折、银行卡、银行保函、支票、现金等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3.6.5 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4)提供虚假投标文件的。
3.7投标有效期
3.7.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共90天。
3.7.2投标人所投的标从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7.3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3.8纸质投标文件的式样及签署
3.8.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8.2投标文件需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人签署招标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3.8.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3.8.4电报、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3.9电子投标文件的式样及签署
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4.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4.5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装订要求,不分册或分册装订。
4.5.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以及电子版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内外层信封均应注明:“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准启封”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5.3密封袋的封面应清楚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4 一经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4.2投标截止期
4.2.1投标人于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同时递交/上传商务技术标、经济标电子投标文件到“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4.2.2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撤销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重新递交。
4.4.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4.4.3投标截止时间过后无法撤销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投标人于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同时递交/上传商务技术标、经济标电子投标文件到“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招标人进行开标。
(3)当投标人填写的投标总报价与上传的投标函及附录中的报价不一致时,视为多个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4)当投标人填写的投标总报价为空时,将否决其投标。
(5)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30分钟内通过《投标管家工具》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从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集团公司招标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标准和方法
6.3.1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3.2 评审应由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
6.3.3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确认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
6.4 评标分值权重分配、评分内容如下:
6.4.1.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2包:人脸识别存包柜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报价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证明文件; |
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承诺 |
||
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的; |
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
||
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 |
||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承诺 |
||
其他要求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授权委托书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框架协议有效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交货时间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质量保证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
投标价格 |
低于(含等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
||
规范书中加注星号“*”的为关键技术要求 |
关键技术要求不满足则响应将被拒绝(取消参审资格) |
6.4.2.评标内容
第2包:人脸识别存包柜
分类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标准 |
满分 |
|
商务部分(20分) |
1 |
企业营业资质认证等 |
具有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每有一项得1分。 |
4 |
|
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分析盈利情况、现金流量、资产负债率等,横向比较,较好的得2(不含)-3分,一般得1-2分,较差的不得分。 |
3 |
||||
2 |
类似业绩 |
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履行过的类似产品业绩合同。合同年金额在20-50万元(不含),每有一个得1分;金额在50万元-100万元(不含),每有一个得2分;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每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0分。(依据为合同原件)。 |
10 |
||
3 |
商务响应评价 |
综合考虑投标人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响应性、完整性和齐全性等方面。企业总体实力强,投标文件编排有序、内容准确、资料完整得2(不含)-3分,一般得1-2分,较差的不得分。 |
3 |
||
商务得分 |
20 |
||||
技术部分(40分) |
1 |
产品质量性能指标 |
依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对产品的功能、性能、技术参数、外观、工艺等对所投产品的先进性、稳定性、规范性、安全性、实用性、准确性、兼容性、扩展能力、核心技术、技术支持等进行评价,优秀的得5-8分,一般得1-4分,较差不得分。 |
8 |
|
2 |
维保及服务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并进行承诺:提供各盟市定期巡检、报修响应时限、故障解决方案及安全质量保障措施,横向比较.优秀的得4-6分,一般得1-3分,较差不得分。 |
6 |
||
3 |
备品备件情况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备品备件数量情况进行横向比较,较好得4-6分,一般得1-3分,较差不得分。 |
6 |
||
4 |
售后服务机构设置 |
投标人在区内设服务机构,每有一个盟市有服务机构,得0.5分。本项最高得6分。(售后机构房产为自有产权须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为租入须提供租房协议、房东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 |
6 |
||
5 |
工期承诺 |
对生产周期、供货周期、安装调试安装要求(安装条件,安装过程责任,安装质量,安装工具等)、系统联调、试生产和初验测试等实施方案横向比较,优秀的得3-5分,一般得1-2分,较差不得分,工期每提前5天加1.5分,最多加3分。 |
8 |
||
6 |
总体技术评价 |
投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响应情况、服务总体评价等。总体技术响应满足招标文件得4-6分,一般得1-3分,较差不得分。 |
6 |
||
技术得分 |
40 |
||||
价格部分(40分) |
价格分=(P基准/P)×A,A为价格权重分;P基准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者;P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价格分最高得满分。 |
40 |
|||
总 分 |
100 |
6.5评标程序
6.5.1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根据招标文件,重点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合格,可以进入详细评审。
1、错误的修正
评标中,对投标人计算和累加方面的数字错误进行审核和修改。其中:(1)如数字金额与大写金额不符,则以大写金额为准;(2)如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时,一般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明显的是由单价小数点定位错误造成的,则以总价为准;(3)如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2、投标文件的澄清
(1)阅评标书过程中,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包括单价分析。
(2)在澄清时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内容不能作实质性更改,除非在核价中发现明显的数字(如小数点)的错误。
(3)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其答复均须书面提供,签字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4)按照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交货(安装)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开标后修正。
6.5.2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分别对各投标人文件进行综合评议。
6.5.3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评标过程将对与此工作无关的人员和投标人严格保密。任何投标人如果企图对评标施加影响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6.6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各有效投标人按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此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6.7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的,或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投标文件虽有代理人签字但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函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资格证明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交货(安装)期、质保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10)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3)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4)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5)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6)投标材料中存在虚假、伪造、不实等情况的。
7.履约能力审查
7.1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有权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8.定标和通知
8.1定标程序
8.1.1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1.2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将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
8.1.3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
8.2中标通知书
8.2.1中标候选人经公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8.2.2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非中标单位的查询,也不对任何不中标原因进行任何解释。
8.2.3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9.授予合同
9.1履约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合同签署
9.2.1中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9.2.2若在上述期限内中标人拒绝签订经济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另行负责赔偿。
9.2.3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署经济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综合得分排名后一位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9.2.4中标后,如发现中标人之前提供的业绩证明或其他资格预审文件为虚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0.投诉与处理
10.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有关下列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0.1.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1.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0.1.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招标代理服务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其他
第2包:人脸识别存包柜
人脸识别存包柜技术规范书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一 总 则1 本技术规范书是买方为本项目向卖方提出的技术要求,是卖方向买方提出技术应答书、技术建议书、项目投标文件和项目验收的依据。
2 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技术应答书、技术建议书和投标文件,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3 买方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技术规范书的解释权。买方有权在签定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规范书。卖方对最终技术规范书的技术应答书、技术建议书和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4 技术规范书仅提出了本项目的基本技术要求,详细的和完整的技术服务方案由卖方在技术建议书中提出。卖方提供的方案应技术成熟、可靠,并在实际项目中得到成功应用。
5 卖方对于本技术规范书的疑问可以通过书面材料与买方联系。在规定的建议书提交最后期限以前,买方将以书面材料给予答复,有关买方答复材料的复印件也将递交所有得到本技术规范书的卖方。
6 在技术交流阶段,买方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卖方对相关问题进行技术澄清,要求卖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
7 卖方应主要采用的标准及规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则适用国际或企业标准。
9 投标人所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图纸均应采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卖方应被认为已给予买方无限期的、不排他的、复制、使用传送卖方文件的许可,包括对它们做出的修改和使用修改后的文件的许可。
11 卖方应在合同执行的整个过程中,接受买方的督导、协调、管理。
12 设备所有铭牌标识、屏幕显示、操作说明、培训材料等均应采用标准简体中文,符合国家现行字体标准。
14 本规范书中加注“*”的为关键条款,关键条款不满足则视为废标(取消参审资格);本规范书中加注“#”的为重要条款,将作为买方评标(评审)的重要依据。
1 人脸识别存包柜应由人脸识别控制系统、柜体、电子锁等组成,支持有线和无线管理模式。
2 柜体尺寸:1800mm×1270mm×460mm(高×宽×深),格口尺寸270mm×300mm×450mm。每组18格口。
3 使用优质冷轧钢板制作,柜体钢板厚度≥1.2mm。门板厚度大于等于1.0mm。
2 开关门检测:系统检测到门未关闭,及时发出警告音提醒用户关门。
3 人脸识别存包柜应具有红外物体检测功能,当物品留在箱内时,避免丢失,提高储存安全性。
5 #识别模式:在支持人脸识别的同时,至少应支持指纹、IC/ID卡、身份证、密码等一种辅助开锁模式。
6 人脸识别存包柜的面部识别出现异常情况。管理系统仍然无法打开盒子,门可以通过机械通道打开。
10 WIFI:双频 2.4G/5G 802.11a/b/g/n/ac 可选配
1 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和尺寸应符合GB/T 3325中的规定,焊缝不应有漏焊、烧穿、裂纹、气孔、夹渣、未焊透、严重咬边等缺陷,所有焊瘤、熔渣等均应清除干净,不应有遗漏现象。
2 格口箱门背面有纵向加强筋,焊接到位;柜体门框位置有加强加固结构设计,提高箱门强度及耐用性,相应零件在做表面处理后,具有防腐蚀功能。各金属件表面的毛刺必须清除。
3 表面涂层应光洁、牢固、耐磨、防止锈蚀。所有外露钢制件外表涂层应进行抛光、去脂、水洗,磷化、喷涂、烘烤处理,喷塑质量必须达到汽车行业标准。
4 格口柜内外各处应平整光滑,无开裂、划痕、毛刺和明显变形,表面应光洁,色泽均匀,无焊接痕迹。
1 人脸识别存包柜内应有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书等相关技术资料。
2 卖方应在交货的同时,向买方提供所有、测试、操作和维护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规程。
3 人脸识别存包柜在运抵现场后,应由相关各方代表开箱验视,在清点无误、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
序号 |
使用单位 |
数量 |
1 |
呼和浩特邮区中心南车间 |
7 |
2 |
呼和浩特邮区中心北车间 |
10 |
3 |
呼和浩特航空邮件处理中心 |
3 |
4 |
包头邮区中心 |
8 |
5 |
乌海处理中心 |
3 |
6 |
赤峰处理中心 |
7 |
7 |
通辽处理中心 |
8 |
8 |
鄂尔多斯处理中心 |
2 |
9 |
呼伦贝尔处理中心 |
5 |
10 |
巴彦淖尔处理中心 |
3 |
11 |
乌兰察布处理中心 |
3 |
12 |
兴安盟处理中心 |
3 |
13 |
锡林郭勒盟处理中心 |
3 |
14 |
阿拉善盟处理中心 |
3 |
合 计 |
68 |
七* 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1 人脸识别存包柜在最终验收后应有36个月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卖方需将存包柜的使用方法对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2 质量保证期满后,在人脸识别存包柜使用寿命期内卖方仍应按买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技术服务以及维修中所需的各种零部件,条件由买卖双方议定。维修用零部件和消耗材料的供应,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3 如果乙方不能履行所规定的条款内容,甲方有权要求第三方介入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4 卖方应能提供至少10年稳定、及时的配件供应及技术服务。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2包:人脸识别存包柜
邮件处理中心安检门和速通门 买卖合同
买受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出卖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蔡明辉
住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69号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标的物
名称、品牌 (商标)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同价款(元) |
合同总价款(元): |
大写: |
标的物明细及随机备品详见附件。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一)乙方保证标的物符合/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原生产厂商的质量标准R甲方要求,并应符合/不低于招投标文件中关于标的物质量要求。乙方应交付与本合同项下标的物有关的单证及资料。
(二)甲方在最终用户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 30 日内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可以选择退货或者要求乙方更换标的物。甲方选择退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退货标的物相应价款本息(以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利息计息)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退货运输费用、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甲方选择换货时,乙方应在甲方选择换货之日起 30 日内免费更换全新的相同标的物或更高型号标的物并承担换货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标的物不合格率达到或超过 5 %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标的物全部退回,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本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利息计息)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质量责任
(一)标的物在交付之日起 30 日内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者由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重新提供合格标的物,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标的物合理使用期限为 36个月 ,合理使用期限内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免费更换责任,更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对标的物承担 36个月 的免费保修责任。保修期内标的物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乙方在接到甲方指令后 2 日内进行修理,经 2 次修理后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予以R更换/□退货。
第四条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一)未经买卖双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将由对方或授权代表对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本合同的有关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二)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本条第(一)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三)除了合同本身以外,本条第(一)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还给甲方。
第五条 权利
(一)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获得、使用该系统或系统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所有权、他物权等的起诉。
(二)如果发生第三方对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的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合同第五条的约定不因本合同期满而失效。
第六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一)乙方应当对标的物进行适当的、符合标准/保证内件的安全的包装使其适于长途空运、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乙方应根据标的物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免受火灾、雨水、潮湿、锈蚀、震荡、撞击和其他的损坏,以使其在正常装卸和操作条件下标的物能够安全无损坏地抵达安装现场。如果因为标的物的包装或保护措施不当而造成标的物的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标的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二)乙方提供的包装物,非甲方提出要求不回收。
第七条 交付
交货时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30__日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全部交付甲方或者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批次交付标的物。分批次交货的,以最后一批货的到货时间为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及数量:
序号 |
使用单位 |
数量 |
1 |
呼和浩特邮区中心南车间 |
7 |
2 |
呼和浩特邮区中心北车间 |
10 |
3 |
呼和浩特航空邮件处理中心 |
3 |
4 |
包头邮区中心 |
8 |
5 |
乌海处理中心 |
3 |
6 |
赤峰处理中心 |
7 |
7 |
通辽处理中心 |
8 |
8 |
鄂尔多斯处理中心 |
2 |
9 |
呼伦贝尔处理中心 |
5 |
10 |
巴彦淖尔处理中心 |
3 |
11 |
乌兰察布处理中心 |
3 |
12 |
兴安盟处理中心 |
3 |
13 |
锡林郭勒盟处理中心 |
3 |
14 |
阿拉善盟处理中心 |
3 |
合 计 |
68 |
标的物由 乙 方负责运输,同时承担运输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收货人:
电 话:
第八条 验收
(一)甲方或最终用户在收到标的物后应及时进行检验,经检验确认标的物品牌、型号、规格、质量、数量无误后 7 日内向乙方签署到货合格证明。
(二)标的物经检验测试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合同约定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不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充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在上述时限内补充更换的,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还甲方退货标的物相应价款本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利息计息)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三)签收仅仅是标的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但不能免除乙方对于标的物质量缺陷或瑕疵的担保责任,也不免除甲方因标的物质量问题而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四)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在双方或者甲方验收合格交接之后,由乙方转移至甲方承担。
第九条 安装和调试
(一)标的物安装:是指标的物及配套设施的安装及验收等,安装期间现场由乙方承担保护责任。
(二)安装前,乙方到达甲方现场,与甲方沟通标的物安装所需要的外部条件,包括空间、环境要求、配套设施、安装工具和其他必要的条件,如甲方不能解决,乙方应自行解决。
(三)乙方负责标的物的所有内部安装、管线接驳和调试等,如需甲方配合应在事先提供并确认的初始资料中说明。
(四)安装完成之后,乙方应安排指定的技术人员及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标的物调试,甲方签发标的物验收合格证明。
(五)在安装验收后,将进入标的物 90天 的试运行阶段。试运行阶段乙方应负责产品达到“技术规范书”中相应条款的要求功能和性能。如果由于乙方设计及开发失误所引起的质量和性能等问题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立即查明原因和尽快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由乙方负担。乙方不能立即查明和尽快解决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解决,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标的物、系统匹配问题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甲方免责。问题解决后,试运行期将重新开始。
(八)本条的规定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或其它义务。
第十条 培训
双方验收合格交付并且完成调试后,乙方向标的物使用人或标的物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方式为□集中培训R现场培训□视频培训,培训频次及时间为 设备验收前,需乙方对甲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并做出书面验收,被培训人员不得少于3人。 。
第十一条 技术资料
(一)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与其提供的标的物相一致,技术资料应是全面、详细、准确。
(二)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能够满足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系统安装、使用、维护的需要。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至少包括:
(三)乙方在任何时候向甲方提供标的物(包括软、硬件)时,都应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应使用中文。
(五)乙方提供的资料和资料均应以磁介质(或光盘)和纸张为载体,文件格式为Word资料或PDF资料或其他可视化文件。
(六)乙方提供由标的物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及维护证明。
第十二条 售后服务
(一)乙方所提供标的物及技术服务的免费保修期为36个月,保修期从验收合格证明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保修期内,标的物出现故障,乙方须在甲方报修后 30分钟 内做出故障处理响应, 2天 内排除故障,如有零部件损坏,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更换部件的保修期应不少于 36 个月。若因乙方的原因,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排除故障或者标的物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者退货,甲方选择换货时,乙方应在 7 日内更换全新的相同标的物或更高型号标的物,保修期自新标的物到货检验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甲方选择退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退货标的物相应价款本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利息计息)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负责对所供产品提供□季/R每年一次年度巡检,提供巡检报告。
(四)备件备品:乙方及制造商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区内设有备件库,满足甲方日常使用、排除硬件故障、升级的需求。
(七)保修期内,标的物出现故障,乙方在甲方报修后无法到现场排除故障或修复的,甲方可以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保修期满后,标的物出现故障或甲方提出维护要求时,乙方按照成本价收取维修或者维护费用,但服务方式和服务标准与免费保修期内相同。
第十三条 权利保证
(一)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及最终用户提供的标的物,零备件,软硬件,相应技术及资料为乙方合法所有或有权转让许可。甲方使用标的物及标的物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人提出的侵犯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所有权、他物权等的起诉或者其他权利主张。
(二)如果发生第三人对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供的标的物的侵权指控,乙方应负责出面解决纠纷,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条所约定的内容不因本合同期满而失效。
第十四条 价款及其支付
(一)本合同项下标的物的总价款为:_________ 元。
本合同所称标的物价款,是指购进增值税应税标的物时所支付的含增值税的价格。上述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价款以及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软件费、验收费、培训费和其他伴随服务费用,以及实现本合同规定事项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二)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到货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70 %,标的物运行 90天 乙方无违约行为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25 %,其余合同价款的 5 %为质量保证金,自保修期满且乙方无违约情形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三)乙方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行 号:
账 号:
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动,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
(四)发票的提供
1.发票类型
R乙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它类型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
□乙方提供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通用机打发票。
2.发票开具时间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首笔合同价款前开具全额发票,并在____日内送达甲方。
3.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无法认证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逾期无法认证抵扣而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其收取相对应的进项税额金额及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
4.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无法及时认证责任
乙方提供有瑕疵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其他因乙方的原因,使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无法及时认证抵扣,从而造成资金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甲方纳税人识别号 。
(五)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乙方有违约或赔偿责任时,甲方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
(六)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卖方应当按照首批订单金额X 5% 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买方,此笔履约保证金卖方可银行转账或提交银行保函给买方。
2.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的,因卖方责任造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或未完全履行,应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等额由买方直接结算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
3.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终验后 36 个月。保证期满卖方如约履行本合同且未发生损失赔偿行为的,由买方通知银行直接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划回卖方账户或将履约保函退回卖方。
第十五条 保密
(一)双方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的有关产品设计、制作工艺、货源情报、价格信息、客户名单、招投标资料以及其他技术信息、经营等信息,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
(二)非由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经国家有权部门的强制性要求,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主要内容向第三人透露。
(三)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而终止,除非保密信息已经对外披露或已经为公众所知。
第十六条 通知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应当按照本条下述地址以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信方式,或者挂号信、快递方式,或者直接送达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信方式,通知日期为通信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快递方式,通知日期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如使用直接送达方式,通知日期为被送达方签收日期。
通知地址及联系人:
甲方: 乙方:
地 址: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QQ: QQ: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一方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发生变化,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一)如果乙方延迟交货,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本合同总价款的0.5%计算违约金。延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逾期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逾期补足、更换或补足更换后不符合要求的;
3.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甲方退货的;
4.质量保修期内经维修无法继续使用的;
5.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6.其他情形: 。
(三)乙方不得擅自以转让、分包或者类似的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违反本款约定的,应当给付甲方本合同价款 10 %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违反本款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甲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四)在协议(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或乙方)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买方(或甲方)有权:(1)解除部分或全部协议(包括协议项下订单),并要求卖方(或乙方)赔偿全部损失;(2)将卖方(或乙方)纳入买方(或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对卖方(或乙方)实施全面业务禁入措施,在一定年限内或者永久不得参与买方(或甲方)及其各级机构的招投标等经济业务往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恐怖事件以及政府行为等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20 日内通知本合同的相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30 日内向相对方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三)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否则因未采取必要补救措施而造成的额外损失由发生不可抗力一方承担。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 30 日或以上时,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一)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对任何争议进行诉讼的,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二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双方确认的标的物及随机备品清单、招投标文件、 技术规范 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投标文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若乙方投标承诺高于本合同约定的,以乙方投标文件内容为准;若乙方投标承诺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三)本合同是双方对于本合同项下所有事项之约定和理解的全部。双方在此之前形成的针对本合同所述事项达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和/或口头协议、备忘录和理解全部失效,并为本合同所取代。
(四)如果本合同中存在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则该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和履行。
(五)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的内容和含义。
(六)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七)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包号: 2
标包名称: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
(2)报价表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近三年投标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8)投标单位承诺书
(9)其他体现投标人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10)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1)响应表
(12)偏离表
(13)投标货物情况报告表
(14)关键部件外协、外购情况表
(15)供正常使用备品备件明细表(如有)
(16)主要易损件情况报告表(如有)
(17)主要部件详细报价表(如有)
(18)货物质量验收标准
(19)投标货物技术资料清单
(20)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技术*条款应答页码对应表
(21)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22)供货安装调试方案(格式自拟)
(23)其他材料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第 2 包 (标包名称)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及副本 份: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二、报价表
2.1投 标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封闭管理设备项目集中采购(二次)
招标编号:nmyz2022gkzb019
包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价报价(元) |
投标总报价(元) |
质保期 |
增值税税率% |
税金(元) |
2 |
人脸识别存包柜 |
人脸识别存包柜 |
68组 |
|||||
说明: 1、框架协议有效期:签订为期2年的框架协议。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 3、交货地点:全区各盟市处理中心。 4、投标报价含运费、服务费、增值税等一切相关费用。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2.2、分项报价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封闭管理设备项目集中采购(二次)
招标编号:nmyz2022gkzb019
包号: 2
标包名称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原产地和制造商/原厂名称 |
数量 |
单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备注 |
1 |
||||||||||
... |
||||||||||
合计: 元(大写: ) |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备注:
2.3、投标货物报价分析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封闭管理设备项目集中采购(二次)
招标编号:nmyz2022gkzb019
包号: 2
1 |
货物名称 |
||||
2 |
型号规格 |
||||
3 |
数量(台、块) |
||||
4 |
主体和配件单价 |
||||
5 |
货物检验费 |
||||
6 |
包装固定费 |
||||
7 |
运杂费 |
||||
8 |
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 |
||||
9 |
培训费 |
||||
10 |
保险费 |
||||
11 |
税费 |
||||
.. |
.. |
||||
投标总价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1、投标总价=(栏目4)×数量+栏5至“投标总价栏上一栏”的各项费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封闭管理设备项目集中采购(二次)
招标编号:nmyz2022gkzb019
包号: 2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4.1 投标供应商简介
(1)、企业简介企业简介:企业经营业务范围、注册资金、企业人员状况、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2)、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企业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
|||
职工总数 |
||||
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情况 |
||||
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 |
||||
近几年的 经济指标 |
年份 |
销售收入(万元) |
利润(万元) |
|
2019年 |
||||
2020年 |
||||
2021年 |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4.2 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且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函;
(5)提供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6)提供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7)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
(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该条须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 (投标人名称) 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 (投标人名称) 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 第 包 (标包名称) 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我单位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办理授权事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邮箱:
电话: 传真:
授权单位全称(公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岁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七、近三年投标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封闭管理设备项目集中采购(二次)
招标编号:nmyz2022gkzb019
包号: 2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用户地址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日期 |
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
注:投标人每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履行过的类似产品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须是已签约完成项目。
2、业绩证明文件须按照业绩表序号顺序提供。
3、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货物型号页、数量页、金额页及签字页的复印件,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发票复印件。
4、所有数据以合同内容为准,且仅计算合同复印件中投标产品的数量及金额,如无合同复印件或未按要求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不予计算。
5、本表业绩为投标产品的同类业绩,非同类业绩不予计算。
6、投标人须准备合同原件备查。
8.1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代理 /招标人):
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第 包(标包名称),作出如下承诺:
1.按照已收到的项目 编号为 包号为2 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经我公司认真研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中标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
2.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3. 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
4. 我方接受采购文件所列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约定。
5.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6、完全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条款,若提供虚假资料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8.2、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招标代理 /招标人)
我公司若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包号: )中标,我公司保证在收到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5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盖公章):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九、其他体现投标人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十、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0.1资信证明
10.2提供2019-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10.3体系认证证书
10.4所获奖励及产品使用先进技术/专利情况
10.5项目管理、产品分布情况等
10.6其他
十一、响应表
11.1、技术规格响应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
投标人提供产品的技术指标 |
响应程度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技术规范书”中确定的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将全部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逐一列出,以证明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允许仅注明“符合”、“满足”、“响应”或简单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
2、产品质检报告、说明书、技术白皮书、彩页样本等资料附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1.2、商务规格响应表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 要求的项目 |
投标人响应的 商务项目 |
响应程度 |
1 |
交货时间 |
||
2 |
交货地点 |
||
3 |
框架协议有效期 |
||
4 |
合同条款 |
||
5 |
标书的签署、盖章等 |
||
…… |
…… |
||
…… |
…… |
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内容以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2.1 、技术规格偏离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注: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2.2、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 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 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
标书编号 |
数量 |
||
质量情况 |
|||
技术指标 |
|||
主要特点 |
|||
包装方式及材料 |
|||
运输方法 |
|||
交货时间 |
毛重 |
||
外形尺寸(mm) (长×宽×高) |
净重 |
||
说 明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1、如有必要,可将投标产品配置、技术性能简介、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以文字形式表叙于“说明”栏内。
2、超限货物的运输方法及方案应详细说明(如有的话)。
序号 |
货物名称及型号 |
外协外购部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制造商 |
说明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十五、供正常使用备品备件明细表(如有)
名称 |
数量 |
规格参数 |
单价 |
制造商 |
备注 |
此表不计入投标总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十六、主要易损件情况报告表(如有)
序号 |
易损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制造商 |
备注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十七、主要部件详细报价表(如有)
主要部件名称 |
型 号 |
材 质 |
重 量 |
单价 |
合 计 |
全套价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货物名称 |
标准 |
标准号 |
所在书目 |
备注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填写投标人采用的现行验收标准,
2、备注栏填写标准的级别,如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等。
序号 |
货物 名称 |
资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二十、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技术*条款应答页码对应表
分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应答页码 |
备注 |
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见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
|||
…… |
|||
技术*条款 (参见技术(服务)规范*条款) |
|||
…… |
注:投标人须在此表“招标文件要求”中填写招标文件中相应全部内容;
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否则投标人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21.1维保价格、人员配备、服务方案、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售后服务网点分布情况、培训、质保期等;
21.2备件库情况、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
21.3所投产品先进性、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成熟度、扩展能力、核心技术等;
21.5其他。
二十二、供货方案(格式自拟)
生产、供货安装调试、安装要求(考虑:安装条件,安装过程责任,安装质量,安装工具等)、质量保证体系、测试和验收等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