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邮区中心分公司 关于通勤班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2022-08-05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邮区中心分公司

  关于通勤班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邮区中心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通勤班车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FZZX-CG-2022-001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一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下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投标人: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提供经审计的2019的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财务报表。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②其他资格条件:

  明 细

  描 述

  其他资格条件①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1) 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2) 承诺与声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应提供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条件②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③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2年   8  月  5   日至2022年  8   月   24   日(周末、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4:30。

  6.2未在报名期限内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2年   8  月   5  日至2022年   8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现场到福州市闽侯南屿窗厦村旗山邮件处理中心10#楼419报名获取;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   8  月   25  日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闽侯南屿窗厦村旗山邮件处理中心10#楼411,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闽侯南屿窗厦村旗山邮件处理中心10#楼419,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3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缴交至福州市闽侯南屿窗厦村旗山邮件处理中心10#楼419出纳处,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应用信封袋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并于信封封面注明招标项目、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   8  月  25 日10:00(北京时间);福州市闽侯南屿窗厦村旗山邮件处理中心10#楼会议室。
  2. 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11、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邮区中心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闽侯南屿窗厦村139号福州邮区中心局10号楼

  电  话:0591-87334031

  联系人:唐 先 生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邮区中心分公司

  2022年 8 月 5  日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招标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

  各单价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1

  1-1

  通勤班车服务项目

  1项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主要针对:19座、23座、33座、39座、47座)及附加服务项目

  服务期两年

  采用一年一签模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甲方组织本单位各部门对乙方本年度的服务进行评价,综合得分超过95分的,予以续签一年服务合同。

  19座/23座:

  单程限价:160元/趟次

  往返限价:290元/趟次

  33座/39座:

  单程限价:260元/趟次

  往返限价:490元/趟次

  47座:

  单程限价:360元/趟次

  往返限价:590元/趟次

  135万/年

  2万元

  5万元

  ★注意: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各单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本项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4、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注:

  5、投标人应分别对各车型单程和往返的单价进行报价,最终结算以经双方共同确认车型以及实际接送趟次按月计算。

  6、中标人在服务基础上需承担附加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