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2年移动式社保制卡机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2年移动式社保制卡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ZZ17-FZC-2022-0703,本项目于2022年7月27日11:00开标,评审工作当日完成。专家组评审结果与中标候选人推荐公示如下:
一、项目评审结果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1 |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 |
四川英特吉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 |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 |
四川盛和得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未通过 |
/ |
5 |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 |
四川星光全彩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 |
金邦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 |
成都芯软科技股份公司 |
通过 |
未通过 |
9 |
威海新北洋荣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未通过 |
/ |
10 |
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1 |
广州明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2 |
江苏国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四川盛和得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因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按照“第五章 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①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截图证明,未提供截图证明、提供错误截图证明或弄虚作假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要求提供截图证明,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威海新北洋荣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投标人提供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要求,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成都芯软科技股份公司因线下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与线上递交的电子形式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递交投标文件”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完成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且在线下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以两种方式均按时递交完成方可生效,仅在线上或者线下单边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线上与线下递交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二、中标候选人推荐
第一中标候选人: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单价报价:人民币29,380.00元/台;增值税税率:13%;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星光全彩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单价报价:人民币29,700.00元/台;增值税税率:13%;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国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价报价:人民币25,100.00元/台;增值税税率:13%;
第四中标候选人:四川英特吉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单价报价:人民币30,500.00元/台;增值税税率:13%;
第五中标候选人: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价报价:人民币31,000.00元/台;增值税税率:13%;
第六中标候选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价报价:人民币30,200.00元/台;增值税税率:13%;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应包含下列内容: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公示期
本项目公示期为:2022年7月30日至2022年8月1日18:00。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下南大街6号天府绿洲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8-8616650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84510079-8006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