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会议室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比选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HQFWZX-2022-CG002
2.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会议室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3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标的为省分公司会议室办公家具,按1个标包执行,内容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主席台桌(大) |
3 |
张 |
产品应满足的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正文。 报价范围包括产品本体及其配件、辅材、运输、装卸、保管、安装及售后服务等伴随服务、以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
2 |
主席台桌(小) |
1 |
张 |
|
3 |
会议条桌 |
50 |
张 |
|
4 |
演讲台 |
1 |
套 |
|
5 |
大会议桌 |
1 |
套 |
|
6 |
会议椅 |
24 |
把 |
|
7 |
列席椅 |
20 |
把 |
|
8 |
茶水柜 |
6 |
套 |
|
9 |
单人沙发(定制) |
6 |
个 |
|
10 |
茶几 |
4 |
张 |
2.4供货地点:太原市并州北路2号邮政大厦31层会议室。
2.5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3.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与项目需求相适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或等同质量保证系统认证,并具有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4授权经销商或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采购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5国家如有强制要求的需提供货物的检测或鉴定证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金、财务状况。
3.7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0日,每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时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资料在太原市并州北路2号邮政大厦2401室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②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④一般纳税人证明;
⑤近3年同类型项目业绩证明;
⑥联系表(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以上全部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不便现场报名的,也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1182079459@qq.com)报名。招标人在收到资料并经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统一发放至报名单位。
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2号邮政大厦24层24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并州北路2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51-411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