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义乌市分公司2022-2023年ATM、CRS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义乌市分公司2022-2023年ATM、CRS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ZT-2022-12013
三、项目概况:根据金华市分公司2022年第20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本项目需采购金华全市(含义乌)2023年345台ATM/CRS设备的维保服务,其中ATM机45台,CRS机300台。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预估采购金额95.4万元。中标1家入围供应商。
标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技术规范 |
*报价要求(最高限价) |
数量(台)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台)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标包一 |
广电运通等品牌的ATM和CRS的维保服务 |
1、含配件和人工的现场上门服务,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拆除(不含搬运),系统的升级,软件的安装; 2、ATM设备所使用的色带、打印纸、钥匙、和由于密码不慎遗失所造成的密码锁部件不属于维保范围; 3、7*12小时服务标准,每天服务时间7:30—19:30。 |
ATM:1200元/台/年 |
45 |
1年 |
345 |
95.4 |
CRS:3000元/台/年 |
300 |
(二)服务期限:1年,若双合作良好可续签一年。
(三)服务范围:金华全市各邮政储蓄网点及离行24小时自助服务点(设备安装详细地址见附件2:2022-2023年度自助设备维保服务设备清单);
(四)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软硬件维护费、培训费、巡检费、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一、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三、供应商具有至少1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业绩(提供明确标的物、标的额的合同复印件,如没有采购金额的框架协议需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
四、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应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十、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年7月21日9时00分至2022年7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胡雄风,电话:19905711715。
3.2 采购文件售价按500元/本收取(已缴纳的不重复收费),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 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9日9时30分
4.2 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4.3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应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如有);
4.4 逾期或未密封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应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联系人:王老师 |
邮 编:310000 |
电 话:13605792525 |
项目负责人:胡雄风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 |
电 话:1990571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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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uxiongfeng.gyl@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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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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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110830019310004211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