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X-YA-2022-033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劳务派遣及派遣转承揽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陕邮分传〔2022〕169 号、延邮会议纪要〔2022〕17号、延邮会议纪要〔2022〕31号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劳务派遣及派遣转承揽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劳务派遣及派遣转承揽服务,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服务地点:延安市
六、服务期:两年
七、招标预算:年预算813.5万元以内,其中派遣8.5万元/年、派遣转承揽805万元/年。
八、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为劳务承揽服务;
二标段为劳务派遣服务。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劳务承揽服务):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需包含所采购相关内容,即劳务承包、劳务服务或同类性质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投标人需具备人力资源许可证或备案。
4.投标人需具备行业同类项目连续2年以上的成功经验,提供同类项目业绩1份。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劳务承揽管理制度与流程。
5.投标人需具备处理各类劳动纠纷及工伤工亡事务能力的承诺。
6.投标人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一年以上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7.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上年度任三个月份的缴费凭据 )。
8.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须承诺按照承揽业务需求为招标方提供专职的服务人员。
10.投标人须承诺按照市分公司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①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②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③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企业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记录的、⑤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投标人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亲属、控股、管理等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4.投标人须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劳务派遣服务):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含所采购相关内容,即含有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业务代理等。
2.投标人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投标人需具备劳务派遣许可证。
4.投标人具备同类项目连续合作2年以上的成功经验,提供同类项目业绩1份。并且具备完善的人力派遣管理制度与流程。
5.投标人需具备处理各类劳动纠纷及工伤亡事故能力的承诺。
6.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7.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上年度任三个月的缴费凭据)。
8.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须承诺按照业务需求为招标方提供专职的服务人员1-2名,人数随业务量增减进行随时调整。
10.投标人须承诺按照市分公司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①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②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③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企业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记录的、⑤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投标人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亲属、控股、管理等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4.投标人须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和售价:
2022年07月15日8时30分至2022年07月21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8时30分—12时00分,15时00分—18时00分;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煜华小区(新楼)1单元4-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伍佰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二、报名时需携带资料: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2年08月05日15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址为: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www.sntba.com》、《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 郝工:18220150583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乔璐:13359118087
监督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察邮箱:jiandu@shanxi.post.com.cn
监督通信地址:西安市唐延路5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5
2022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