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7-08来源:中国邮政网

  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XYDZ-20220511

  3、采购项目标的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服务时间

  维修车辆台数

  采购预算(元)

  备注

  第一包

  湘潭市本部车辆维修

  24个月

  15台

  280000

  供应商只允许参与一个包的报名

  第二包

  韶山市车辆维修

  24个月

  11台

  140000

  第三包

  湘潭县车辆维修

  12个月

  25台

  176600

  第四包

  湘乡市车辆维修

  12个月

  30台

  1970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条款

  整包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

  服务内容:本项目分为四个包,对湘潭市本部、韶山市、湘潭县、湘乡市的车辆进行定点维修。

  1、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每季度按实际产生维修、保养、采购费用结算。成交供应商应将车辆维修的清单和维修金额报表报采购人,付款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

  2、结算方式:按实结算,但不能超过中标价。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1.2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书面承诺。

  1.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5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应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承接车辆维修的能力,具备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二类及以上维修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三、磋商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第一包:湘潭市本部车辆维修: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第二包:韶山市车辆维修: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第三包:湘潭县车辆维修: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第四包:湘乡市车辆维修: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3.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3.3银行转账: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  名: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车站路支行

  账  户:18-192101040005153

  注:交纳磋商保证金时,必须在支付凭证的用途或备注栏中注明“包号+包名称”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包号+包名称”的磋商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4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请于2022年 7  月 8 日至2022年 7 月 13 日,每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8:00—12:00(北京时间,下同),15:00—17:00,在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7 月 20 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5.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5.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1-58264884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26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敏、张相悟

  电    话:0731-58560896

  地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