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个人消费逾期贷款委外催收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
三、采购内容:本次磋商为焦作市分行个人消费逾期贷款委外催收服务
四、采购方式:邀请竞争性磋商
五、成交人:
河南红达律师事务所;河南佑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合同金额:
河南红达律师事务所
30天(不含)以内的抵押类贷款按收回金额的 4.5 %
30天(含)-60天(含)的抵押类贷款按收回金额的7.2%
30天(不含)以内的信用类贷款按收回金额的5.22%
30天(含)-60天(含)的信用类贷款按收回金额的8.1 %
河南佑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0天(不含)以内的抵押类贷款按收回金额的4.165%
30天(含)-60天(含)的抵押类贷款按收回金额的6.715 %
30天(不含)以内的信用类贷款按收回金额的5.015 %
30天(含)-60天(含)的信用类贷款按收回金额的8.415 %
七、服务期限:2年。
八、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采购联系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
详细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768号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391-298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