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
2、招标编号:HNDH-HHYZ-2022010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全市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租赁时间2年。2022年第一批预计租赁电动三轮车150台。
4、采购结果有效期:30天。
5、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6、采购规模:批量采购
7、控制价及说明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计租赁数量(台) |
控制上限价(元/月/台) |
预算金额 (万元/年) |
1 |
电动三轮车租赁服务 |
150 |
400 |
72 |
注:控制上限价涵盖保险、电池及合同期内车辆正常维修等所有费用的含税价。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或电动三轮车租赁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前2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未违法并追究刑事责任、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反招标投标法法规、政策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 投标人未被列入湖南省邮政公司、怀化市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
8.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3.1因疫情防控,请有意参与公开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22年06月 20 日至2022年06月24日,每天9:00-11:30, 15:00-17:00(北京时间),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邱女士,联系电话:15869910452(微信同步)准备以下资料的盖章扫描版进行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①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招标公告第二点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文件400元/套。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2 年 07 月 11 日 09 : 30 。
4.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07 月 11 日 09 : 30 。
4.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4.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或者开标现场没有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证明原件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怀化市迎丰东路43号顺天国际大厦15楼1508室
邮政编码:418000
项目联系人: 邱女士
电 话:15869910452
银行信息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保证金开户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
帐 号:8201 0500 0000 11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