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市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安市-线下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ZZB[2022]013号
二、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安市支行-线下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服务期限:1年。
四、标段划分:划分三个标段且不允许供应商兼投兼中。
五、各标段采购内容:一标段房地产价值评估(除居住用房和商用房以外的房地产)二标段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三标段其他资产价值评估。
六、服务地点:黑河市。
七、预算金额:一标段2万元/年、二标段1万元、三标段0.5万元/年。
八、采购控制价金额:
一标段评估内容 |
价格总额(万元) |
累进计费率(‰) |
房地产价值评估 (*除居住用房和商用房以外的房地产) |
100(含)以下 |
1.6‰ |
101-1000(含)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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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000(含) |
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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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5000(含) |
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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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含) |
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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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以上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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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评估内容 |
价格总额(万元) |
累进计费率(‰) |
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 |
100(含)以下 |
1.6‰ |
101-1000(含)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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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000(含) |
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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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5000(含) |
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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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含) |
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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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以上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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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评估内容 |
价格总额(万元) |
累进计费率(‰) |
其他资产价值评估 |
100(含)以下 |
4.00‰ |
101-1000(含)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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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5000(含) |
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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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含)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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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以上 |
0.06‰ |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第一标段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回避的范围内。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5年(含)以上从业经验,近三年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以房地产(除居住用房和商用房以外的房地产)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有3名(含)以上专职评估师取得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登记。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合伙企业形式的出资额在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评估资质。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评估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准入的,除总公司应符合以上各类型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外,分支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8.1、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固定的经营场所;
8.2、经营时间1年(含)以上;
8.3、具有拟准入资产类型的专职评估师2名(含)以上;
8.4、具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书面资料。
8.5、与分支机构可开展的业务合作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的营业范围。分支机构应当以总公司名义出具评估报告,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持有2021年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线下评估服务机构入围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
10、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从事资产评估,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
1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承担因估值不实导致我行损失的赔偿能力。
1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较强执业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在当地行业协会综合排名居于前列(如有)。
1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第二标段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回避的范围内。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5年(含)以上从业经验,近三年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以土地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土地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有3名(含)以上专职评估师取得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登记。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注册资本或出资额在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具备土地评估资质。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评估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准入的,除总公司应符合以上各类型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外,分支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8.1、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固定的经营场所;
8.2、经营时间1年(含)以上;
8.3、具有拟准入资产类型的专职评估师2名(含)以上;
8.4、具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书面资料。
8.5、与分支机构可开展的业务合作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的营业范围。分支机构应当以总公司名义出具评估报告,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持有2021年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线下评估服务机构入围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
10、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从事资产评估,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
1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承担因估值不实导致我行损失的赔偿能力。
1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较强执业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在当地行业协会综合排名居于前列(如有)。
1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第三标段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回避的范围内。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5年(含)以上从业经验,近三年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以资产评估等为主营业务,连续从事资产评估服务3年(含)以上。有3名(含)以上专职评估师取得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登记。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合伙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总额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以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总额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具备资产评估资质。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评估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准入的,除总公司应符合以上各类型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外,分支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8.1、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固定的经营场所;
8.2、经营时间1年(含)以上;
8.3、具有拟准入资产类型的专职评估师2名(含)以上;
8.4、具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书面资料。
8.5、与分支机构可开展的业务合作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的营业范围。分支机构应当以总公司名义出具评估报告,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持有2021年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线下评估服务机构入围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
10、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从事资产评估,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估价结果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
1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承担因估值不实导致我行损失的赔偿能力。
1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较强执业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在当地行业协会综合排名居于前列(如有)。
13、提供国有、非国有森林资源价值评估业务的机构,还应有2名(含)以上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参加;提供贷款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非国有森林资源价值评估业务的,还可准入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含)以上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等单位,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14、提供不良债权价值评估或价值分析服务的机构,应同时具备近1年内至少1次(以服务合同计,下同)或近3年内至少2次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有银保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等金融机构(含分支机构)提供过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或价值分析服务
1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22年05月05日至2022年05月10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黑河市环城东路1号)
方式:现场获取。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直公司开标大厅(黑河市长发街8号,财政高层B栋门市)。
十一、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其它媒体转载无效。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市分行
地址:黑河市文化街148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456-676560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黑河市环城东路1号
联系方式: 0456-8228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祖女士
电 话: 0456-8228466
2022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