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TGDYZ021152
招标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国际速递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 如无另行说明,提交投标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各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及投标的资格。
四、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第四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账号(账号信息详见第四章《投标资料表》)。
五、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六、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
七、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8
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 26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28
第六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3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国际速递分公司转关及回程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国际速递分公司转关及回程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TGDYZ021152)已审批,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国际速递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国际速递分公司转关及回程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采购,招标预算见下表。
2.2划分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3项目类别:服务类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 |
服务期 |
招标预算 |
选取中标人 |
转关及回程运输业务外包服务 |
2年 |
90万元/年 |
1家 |
注: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3.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已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道路运输经营备案的备案证明。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一项物流运输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转关类项目业绩)。注:提供合同或者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具有至少10台在海关注册备案并具有海关监管车辆运输资质的自有车辆,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注: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及在海关注册备案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承运商应在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监管区内提货现场派遣专人配合采购人办理提货业务,人员安排在6人或以上,须持有白云物流进港货站(即南航监管仓)和机场1号进港货站(即国航监管仓)两个货站的长期出入工作通行证,并听从采购商的现场安排指挥,协助完成货物出库及装卸车,每个货站配置手动液压叉车(2台或以上),配置的人员及设备均需安排在白云物流进港货站(即南航监管仓)和机场1号进港货站(即国航监管仓)内,属邮政业务专用。
3.6承运商须免费提供给采购人不低于35平方米的办公室,且为邮政专用,必须要在白云物流主楼(即海关大楼)附近(导航驾车距离在4公里范围内或导航步行距离3公里范围内)。
3.7承运商须免费提供进出白云物流进港货站(即南航监管仓)和机场1号进港货站的办公车辆(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邮政专用,车辆具备两个货站的长期出入工作通行证,以便于采购人提货需要及配合海关查验人员对货物进行查验。注:需提供车辆进出白云物流进港货站(即南航监管仓)和机场1号进港货站的通行卡。
3.8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能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9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一年无不良合作记录。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10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1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使用单位要求,办理相应地市运输地限行时段的通行证。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7日,工作日9: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室。
4.2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报名表。
4.3本项目允许网络报名,投标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zt112580@163.com, 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名资料”,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确认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邮件所留的联系电话号码指导其缴交报名费、快递报名资料原件(寄方付费)和确认报名成功,招标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邮的方式发送。
4.5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4月19日9:30~10:00
5.2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4月19日10:00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鸿景园西塔二楼207室
6.1开标时间:2022年4月19日10:00
6.2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鸿景园西塔二楼207室
7.公告发布网站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鸿景园西塔二楼207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7512923178
邮箱:yzt112580@163.com
招标人名称: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国际速递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霄路自编号3号
联系人: 冯工
联系方式: 13822220759
附件:报名表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国际速递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3月30日
附件 投标报名表
投标报名表
项目编号 |
ZTGDYZ021152 |
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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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国际速递分公司转关及回程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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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料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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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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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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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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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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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单位(公章)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招标采购。
2. 招标采购单位、招标人、实施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2.1 招标采购单位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甲方均指招标人。
2.2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招标人已拥有一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本项目的招标人(采购人、采购管理单位)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国际速递分公司;最终使用单位(签订合同方、甲方、付款方)为广州速递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人(采购人、采购管理单位)受最终使用单位(签订合同方、甲方、付款方)的委托进行招标,后续合同将由中标人与最终使用单位(签订合同方、甲方、付款方)签订。
2.3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4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
3.3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和货物,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及用户需求的规定。
3.4 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知识产权
4.1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 其他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 投标人(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意见。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编制与构成
6.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6.2 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
招标文件共七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第六章 评分体系和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4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招标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3 除非依本须知第7.1规定的有必要时或“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果“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中规定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则包含下列规定:
7.3.1 在“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7.3.2 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传真或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7.3.3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有效)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澄清或修改不足15日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征得当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传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8.3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初审内容、技术内容、商务内容,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
10.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1. 投标文件的编写
11.1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内容。
11.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对所有投标文件采用左侧书本式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1.4 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或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2 除“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
12.2.1 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货物)所需的费用;
12.2.2 投标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货物)所需的费用;
12.2.3 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12.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在中标后提出任何增加费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性因素。
12.4 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或供货期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2.5 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12.6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2.2条的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2.7 除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8 除投标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9 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投标货币
13.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4. 联合体投标
14.1 除非“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招标公告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14.1.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一般规定,并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的特殊条款要求;
14.1.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采购项目包组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14.1.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4.1.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1.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5.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5.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
16. 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16.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6.3.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6.3.2 货物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6.3.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投标人在阐述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投标人在投标中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按“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2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17.3 如无异议,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异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异议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7.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7.5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5.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7.5.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7.5.3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17.5.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5.5 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7.5.6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7.5.7 被取消中标资格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应自“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9.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投标文件的式样: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电子文件和“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副本的封面、骑缝处、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盖章处均应加盖鲜章。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1 投标文件的签署:
19.1.1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副本可以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9.1.2 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签字(或签章)和盖章处,均应按要求签字(或签章)和盖章,否则否决其投标。
19.1.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件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字样。
20.2 投标文件封装:
20.2.1 清楚标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递交至“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指明的地址。
20.2.2 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0.3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4 投标保证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各另外提供一份(与投标文件里的一致),不封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
21. 投标截止期
21.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指明的地址。
21.2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送达,或者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除应当拒收情况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拒绝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21.3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应按本须知第19条和第20条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2.4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7.5条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开标前、开标与评标
23. 开标前
23.1 招标文件发售期截止后,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经招标人确认后,可以重新招标。
23.2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招标人确认后,可以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2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5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4. 开标
24.1 招标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4.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 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
24.3 在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4.4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25.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5.1 评标由参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专家人数构成将按照“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中确定。评标委员会将首先按照本须知第26条款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议。
25.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25.3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中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5.4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5.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6. 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缴纳了投标保证金、报价是否唯一等。
26.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27.1条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6.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或更优,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6.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6.5.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
26.5.2 评审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评审的规定否决不合格的投标人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将按照“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方式进行。
26.6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6.6.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6.2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2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7.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 投标文件详细评价
28.1 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9.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
29.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2)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其中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原则上推荐第一候选人中标,第二候选人备选。
29.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价格由低到高排列在前列的投标人。
29.3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见“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规定。
29.4 中标人确定原则见“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规定。
29.5 评审结果确定后,招标人根据需要通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人要求将投标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送招标人核对是否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一致。
30. 评标结果公示与中标通知书
30.1 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媒体上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日。
30.2 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1. 异议与回复
31.1 已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原件,逾期异议无效。
31.2 投标人对开标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1.3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原件,逾期异议无效。
31.4 提交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异议者提供的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异议时间,异议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异议书时需提供异议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受理书面异议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异议属于无效异议。
31.5 投标人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异议的证明材料。
31.6 投标人异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1.7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其他投标人的投标秘密。
31.8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涉及评审过程或者结果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
六、授予合同
32. 合同的订立
32.1 除非“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2.2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3. 合同的履行
33.1 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需要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33.2 合同履行中,合同需要变更的,招标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招标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3.3 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34. 履约保证金
34.1 中标人应按照“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规定的金额,采用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5. 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5.2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折扣率(折扣率=100%-下浮幅度)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 |
10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80%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20%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0.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0.5%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0.1%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0.1%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0.1%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0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0 |
例如:某工程招标中标金额为1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1万元
(500-100)万元×0.7%×80%=2.24万元
(1000-500)万元×0.55%×20%=0.55万元
(1500-1000)万元×0.35%×0.5%=0.00875万元
合计收费=1+2.24+0.55+0.00875=3.79875(万元)
第三章 合同条款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仅供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货物运输协议
委托方(下称甲方)
承运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磋商、诚实信用,共同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月,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协议有效期间,如邮政上级采购部门完成项目采集工作,则执行新的采购结果,本协议提前终止。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向乙方租用运输车辆从各地装载货物到终点。《按运输货物符合国家货物运输安全规定》
车型
吨位 |
5吨 |
8吨 |
10吨 |
12吨 |
装货体积 |
20 |
35 |
45 |
58 |
装货重量 |
4000KG |
6000KG |
8000KG |
10000KG |
车厢体积 |
5米X2米X2米 |
6.7米X2.3米X2.3米 |
7.6米X2.4米X2.5米 |
9.6米X2.45米X2.5米 |
卡板数 |
5 |
10 |
12 |
16 |
货物尺寸 |
标准货物尺寸为:长120厘米X宽100厘米X高(客户要求) |
第三条、合作要求: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原则上应提前1天以上时间通知乙方,并将提货单交乙方或传真《委托货物运输约车单》给乙方作提货单。
2、《委托货物运输约车单》,由甲方签名盖章确认,并提供货物及送货的详细清楚有关资料(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确保联系正常及委托操作人员的电话24小时能联系上处理业务。
3、《委托货物运输约车单》填写详细的运载商品名称、数量、包装、重量、体积(每件商品尺寸:长*宽*高)及运载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4、甲方应对每项委托运输业务安排好货物的交接手续及装载工作,提供安全交收货物环境。
5、由甲方提供运载商品的相关材料,除合同中规定的需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申报和放行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运载货物车辆清洁和车况良好,确保运载安全。乙方收到传真《委托货物运输约车单》后,填写车牌号、司机、手机电话,确认运输价格回传甲方。
2、乙方要遵守职业道德,确保甲方的资料保密和客源联系,及良好的服务态度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司机手机联系正常。
第五条 操作要求
1、乙方应在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监管区附近(导航驾车距离在4公里范围内或导航步行距离3公里范围内)提供转关办公场地(不低于35平的办公室)、办公台椅及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和互联网络等),免费供甲方使用。
2、乙方将提供办理转关业务所需的5座小型汽车一辆免费供甲方使用,小型汽车应具备进出海关监管场所的资质,主要用于海关监管区内的转关业务。甲方应安排指定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使用,使用期间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工作时间以外甲方应交还车辆给乙方,交还车辆后的责任由乙方。
3、甲方于周一至周五、周日的17:00前通知乙方次日所需转关车辆,乙方须在当天17:30前将转关车辆安排完毕,并告知甲方。
4、转关车辆需在转关手续完结前到达机场海关监管区车辆入口处,转关手续完成后立即进入机场海关监管区内的提货地点进行物品装载。
5、除特殊原因外,当天施封转关广州流花大院的车辆,最晚不能超过22:30前到达广州流花大院。
6、除特殊原因外,转关佛山快件监管中心的车辆最晚不能超过20:30到达。
7、除特殊原因外,甲方在每个工作日22:00前通知乙方当天广州流花大院、机场快件监管中心及佛山快件监管中心的广航盘趟车辆的数量,广州流花大院的盘趟车辆必须在当天22:30前到达,佛山快件监管中心的盘趟车辆必须在当天21:00前到达,机场快件监管中心的盘趟车辆必须在18:00前到达。
8、除特殊原因外,广州流花大院的盘趟车辆在发运后,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广航中心;佛山快件监管中心的盘趟车辆在发运后,必须在1小时30分内到达广航中心;机场快件监管中心的盘趟车辆在发运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广航中心。
9、当天上午11:15分前进入机场提货点的转关车辆,必须在13:30前装载完毕;下午15:30前进入机场提货点的转关车辆,必须在17:00前装载完毕。
10、特殊原因是指因道路事故拥堵、台风、地震、台风等非乙方可控的因素。
11、如遇车辆故障,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抢修或调配车辆,确保当天运载顺畅。
12、乙方应按照当天机场提货量,安排充足的人员、设备进行装载,在转关车辆到达机场提货地点后,立即安排转关物品进行装载。
13、乙方在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监管区对未提物品办理转仓手续,负责转仓物品的出仓移库和保管存储。
14、如因甲方业务流程变更,甲方有权与乙方更改作业要求。
第六条 运行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运营车辆的规范、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运输。
2、转关趟线的转关车辆必须符合海关转关车辆标准质量,并在海关办理注册备案。
3、在转关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海关施封的完整,不得私自涂改、损毁、更换海关施封标志。
4、在盘趟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对盘趟车辆施封的完整,不得私自涂改、损毁、更换施封标志。
5、在车辆转关、盘趟运输前,乙方应确保车辆运行状况良好,确保车辆运输的安全,如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损坏、水湿、自燃而导致货物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原因造成趟线、装载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操作,造成延误的,甲方按500元/辆对乙方罚款,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因乙方原因造成转关车辆延误,不能按时当天卸货的,甲方按500元/辆对乙方进行罚款,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如乙方违反上述1-5点要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追究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有权终止合同。
9、乙方在装载过程中须严格按照装载操作规程完成,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装载人员受伤、设备损毁,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装载过程中应确保装载物品的安全,如因装载过程中造成装载物品损毁、丢失,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转仓通知后,负责将未提物品进行转仓,并负责转仓的搬运、存储保管,如在保管期间内发生存储物品水湿、污染、损毁、丢失等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赔偿。
第七条 安全保障
乙方运营的车辆配备有效的灭火器,配置标准为载重5吨以下,需配备1个2kg以上的灭火器,5吨及以上需配备1个4kg以上灭火器。
第八条 服务及运能保障
1、乙方需提供业务对接服务负责人给甲方,同时提供各模块的服务接口人,查询、车辆调配、对账、结算等,接口人不得频繁更换,日常业务处理时不得相互推诿,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服务期间,如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乙方须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通知甲方关负责人有关事件的情况及对货物运输的影响;车辆无法准时到达始发地、目的地的,必须在约定到达时间前15分钟通知甲方联系人。
3、如本次中标线路运行车辆出现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危及货物安全或时效,乙方必须事发后1个小时内派出应急车辆继续完成运输。
4、乙方在业务高峰期间,需提供日常趟线车辆数2倍的车辆运行保障高峰期运能。
5、合同期内本线路车辆故障次数不得超过2次,车辆事故次数不得超过1次。
第九条、运输、装载和仓储结算标准:
应甲方(邮政)机场业务要求,乙方将全力配合陆路车辆转关并给予优惠价格,提供优质的服务。具体费用如下:
见中标单位的报价表。
(六)货物装卸费。具体费用如下:
见中标单位的报价表。
第十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内容正确完整的书面委托提货证明和转仓所需的有效文件。
2、甲方应对委托提货证明和转仓所需文件上所填写各项内容的正确性负责,资料如不正确,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经济责任。
3、甲方所委托乙方转仓的货物应按乙方要求是完好,严密,整洁的包装。如需储存有破损或丢失的货物,甲方应电话通知或书面确认给乙方已知货物本身就有破损或丢失,入库后将不追究乙方任何责任。
4、甲方根据双方协议,应在货物出库前支付乙方代垫给货站公仓的地面费等相关提货费。
5、甲方不应在其委托储存的货物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收取相应额外费用的,甲方可以委托存储相关类型货物。但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该物品的性质,防护措施、以及装卸、摆放等各方面的相关参数指标要求。甲方未及时并全面履行上述告知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和法律后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报价给甲方,并得到甲方的确认。
2、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证,及时办理换单、分拨、与货站公仓结算、转仓、分票、理货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将仓单、随机文件等资料等提供给甲方.
3、乙方应在货站公仓提取货物时,负责查看货物是否在运输过程中受损或短缺,发现问题后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书面确认后再安排转仓。如属于外包装状态良好且无需拆箱的货物,乙方可视其为无损伤直接转仓入库,对出库时开箱后发现的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货物转仓和存储期间,应按要求搬运和保管货物,未按要求造成货物短少、损坏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而造成货物损坏、短少的,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
1、乙方凭甲方的《委托货物运输约车单》的结算凭证所列各项费用收取。
2、乙方根据结算凭证上内容做一份结算表交给甲方或传真形式给甲方核对费用,(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表后5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
3、运费结算期为每月一次(即每月的月底),乙方在次月 5 日前向甲方发出上月运杂费核对清单表,甲方核对无误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金额准确的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有费用。
4、甲方在结算费用时应守信用,逾期支付运杂费,按每月支付运杂费总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5、将费用汇入如下帐户:
开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7.1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获悉的,由信息披露方按照下述方法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操作流程、IT信息、管理诀窍、市场信息、客户名单、经营策略、财务报告以及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和其它信息及其有关的构想、概念和技巧。
7.2一方应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另一方所披露给己方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事先未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时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披露。任何一方都不得在本合同规定的业务目的之外使用保密信息。
第十三条 其它条款: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更改线路、无法提送货回程,就地过夜,回来保管压车过夜,送到点无法卸货造成二次送货的,甲方应按不超过二次租车费用的二次送货费或车辆压夜费结算给乙方。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到达甲方卸货地点的,造成货物延误并产生二次送货的,二次送货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视情况追究乙方延误的责任,并向乙方索取赔偿。
3、非甲乙双方的原因,造成二次送货或就地过夜的,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原则上乙方不收取二次送货或就地过夜等情况的二次送货费或车辆压夜费,甲方不追究乙方延误的责任。
4、在正常封车时间(19:00前)情况下,乙方车辆不走高速公路,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乙方车辆走高速公路的,高速公路所产生额外路费由甲方支付。
5、乙方与甲方约定送货时间后,必须预计发车时间,并遵照约定时间到达卸货地点,如因发车延误而导致产生的高速公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6、在提货送货运作中所产生其它费用(如入仓费、报关费、装卸费、关场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有条件的可垫付。
7、甲方应准确如实申报货物重量、立方、件数包装尺寸,如申报不符,造成车辆超载、暴车、所产生费用由托运人承担责任。(如交警查车罚款、重新派车费)。
8、甲方应如实申报品名,高价货物请购买保险,易燃易爆和禁运物品乙方不承运。
9、在货物运输中如有意外事故发生(火灾、暴雨、道路阻塞)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延误交货时间或者造成货物短少,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经济责任。
10、限行路段、禁区限行时间,甲方要强行装卸货物,被交警管制、违章罚款或扣车,损失由甲方负责。
11、甲乙双方确认传真件为有效凭证。
第十三条 终止协议、解除、续订:
(一)本协议签定期限届满时,甲乙双方应将所有款项费用结清;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则协议自动延续,双方遵照本协议条款继续执行,除非双方达成新的书面协议或其中一方用书面形式明确表示退出;
(三)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议条款;
(四)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即将告终止:
1、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被依法撤消、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
2、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条件已经出现。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协商未取得一致的,可向广州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仲裁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名: 法人签名:
(或授权代表签名): (或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资料表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有关条款所作的补充和修改。两者如有不一致,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项号 |
内 容 |
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及补充: |
|
一、 |
说明 |
2.1 |
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国际速递分公司 实施单位:广州速递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二、 |
招标文件 |
7.3 |
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 |
三、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2.2 |
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适用 |
12.7 |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12.8 |
不允许有备选方案 |
12.9 |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 |
17.1 |
2、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如电汇、转账、投标担保或保函)。 3、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账号:800170438603022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东莞庄支行 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采购编号,以便查询。 4、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
18.1 |
投标有效期:90天。 |
19.1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件一份(不加密)。 |
五、 |
开标与评标 |
25.1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
25.3 |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26.5.2 |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 |
29.3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及原则: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
29.4 |
原则上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备选。 |
六、 |
授予合同 |
31.1 |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
34.1 |
履约保证金:300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 注: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日历日内,向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国际速递分公司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合同; 2、只接受转账。 |
35.1 |
(1)以本项目2年总招标预算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并结合相应折扣率计算。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款。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费账号: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说明:
投标人须对同一采购项目包组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一、采购基本情况
(一)采购内容
转关及回程运输服务及其所有相关服务,拟采购合适的承运商(建议1家单位)。提供转关运输服务的承运商应按采购人(广州速递有限公司)的需求,以海关监管车的形式,安全、准确、完好、及时地完成采购人的进出口转关运输任务,并做好转关快件装卸工作及各相关海关口岸的转关物品交接工作。采购人委托运输的线路在日常运作中有正班、加车(含例加和临时加车)以及采购人根据业务需求组开的不定期临时线路:
1. 正班:按每天通知的运行计划而定的转关计划;
2. 加车:根据当天实际进境业务量和口岸处理量而定的临时增减的转关计划;
3. 临时线路:采购人根据业务需要开设的新增口岸的转关路线。
注:成交承运商是采购人委托转关运输服务的唯一承运公司,且合同期内采购人有权根据生产实际需求对各线路的承运方式(如正加班线路转换、车辆吨位、往返方式、装车地点等)进行调整。报价人请充分考虑市场风险、自身能力等因素,采购人不承担承运方式调整对承运商的任何影响。采购人将按自然月统计结算。
(二)运输服务区域
1. 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监管区至流花、南沙、佛山、韶关口岸监管场的单程转关线路,以及各口岸回程运输至广航中心的线路。
2. 除上述线路外,采购人根据业务需要新增的国内转关线路(根据业务需要另行通知)。
(三)现主要运行线路情况
线路名称 |
起运地址 |
卸交地址 |
里程(km) |
历时(小时) |
广州机场-流花 |
广州市花都区机场大道空港物流中心海关监管区国际货站 |
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4号流花邮政大院 |
45 |
1 |
流花-广航中心 |
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4号流花邮政大院 |
广州市花都区新国际白云机场北出口横十三路中国邮政(广东省航空邮件处理中心) |
48 |
1 |
广州机场-南沙快件 |
广州市花都区机场大道空港物流中心海关监管区国际货站 |
广州市南沙区巷前大道北31号东发货运码头保税仓 |
135 |
2 |
南沙快件-广航中心 |
广州市南沙区巷前大道北31号东发货运码头保税仓 |
广州市花都区新国际白云机场北出口横十三路中国邮政(广东省航空邮件处理中心) |
138 |
2 |
南沙三期快件-广航中心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扬帆路广州南沙保税港区 |
广州市花都区新国际白云机场北出口横十三路中国邮政(广东省航空邮件处理中心) |
138 |
2.5 |
广州机场-佛山禅城快件 |
广州市花都区机场大道空港物流中心海关监管区国际货站 |
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5号佛山海关快件监管现场 |
85 |
1.5 |
佛山禅城快件-广航中心 |
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5号佛山海关快件监管现场 |
广州市花都区新国际白云机场北出口横十三路中国邮政(广东省航空邮件处理中心) |
88 |
1.5 |
广州机场-韶关快件 |
广州市花都区机场大道空港物流中心海关监管区国际货站 |
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中36号快件清关中心 |
200 |
3 |
韶关快件-广航中心 |
韶关市浈江区韶南大道中36号快件清关中心 |
广州市花都区新国际白云机场北出口横十三路中国邮政(广东省航空邮件处理中心) |
208 |
3 |
以上为目前主要运行转关线路,将根据业务量的变化及邮政方业务运作的实际需要而调整。线路里程以起运地址到卸交地址之间的距离,公里数及历时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运输情况为准。
备注:以上参考历时仅为车辆运输路程历时。由于货站装卸车时间及海关施封放行时间不可控,承运商需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额外时间成本。
二、项目实施要求
(一)运能要求
1. 基本要求
承运商应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的专业运输公司(为规避风险,其主营业务应以运输为主且不得兼营进出口快件业务),在海关注册备案并具有海关监管车辆运输资质,自购自营海关监管车辆应在10台或以上(非外挂靠或司机挂靠注册公司共营),有多种的海关监管车源(含冷链车)、多种车型(含3吨、5吨、8吨、10吨及12吨),其中8吨、10吨及12吨的车型应占车辆总数的50%或以上,以确保运力。在特殊时期(如自然灾害期间、快件生产旺季等)应能迅速组织车辆,并具有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
2. 具体车辆要求
海关监管车辆应符合海关检测要求;安全技术性能良好,并配备消防器材(以邮政安全方面相关规定为准);车辆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擅自改装);符合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的配备要求,能够保证快件运输安全;不允许使用超过12年或累计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以上的车辆承担转关及回程运输任务。
(二)时限要求
承运商接到采购人的派车调令后,应在1小时内完成运输任务的车辆派车等信息操作并反馈给采购人。在采购人向海关办理转关手续后,车辆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海关监管区的提货区域,并安排专人将转关快件装载好,办好转关快件的海关施封手续及时发运。当天办理转关手续的监管车辆必须当天到达各目的地口岸。到达现场时限要求:
1. 正班
采购人根据每天进境货量的需要,采用“车等通知”的方式,即在接到发车计划时,监管车辆必须在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监管场所外待命,等待进场装货通知,在接到通知后,监管车辆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海关监管场所内指定的装货地点,该运作方式以采购人通知计划要求为准执行。
具体发车时间和到车时间以采购人通知计划要求执行。
2. 例加车
参照正班要求及运作。
3. 临时加车/临时线路
承运商应具有足够的车源和运输渠道确保运力,在接到采购人调令后应能及时响应,原则上在1小时内组织车辆前往采购人指定的海关监管场所装载快件。
(三)其他要求
1. 承运商应在采购人目前涉及的转关目的地海关完成转关车辆转关资质确认工作,并提交全程GPS监控系统到目的地海关,能够满足海关对转关车辆的实时监控,便于转关业务的及时开展。
2. 承运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干线运输准班准点相关操作。在采购人通知承运商派车后,承运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的车型安排相应车辆按时到达装车地点,确保在时限要求内完成运输任务。
3. 采购人在生产运作过程中,将视业务量和时限要求变化适时启用正班运作,采购人启用正班运作时,将每天提前告知承运商正班运作的运行计划,承运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提货当天安排相应的车型和车辆,确保有足够的监管车辆安排到位待装。
4. 承运商应在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监管区内提货现场派遣专人配合采购人办理提货业务,人员安排在6人或以上,须持有白云物流进港货站(即南航监管仓)和机场1号进港货站(即国航监管仓)两个货站的长期出入工作通行证,并听从采购商的现场安排指挥,协助完成货物出库及装卸车,每个货站配置手动液压叉车(2台或以上),配置的人员及设备均需安排在白云物流进港货站(即南航监管仓)和机场1号进港货站(即国航监管仓)内,属邮政业务专用。
5. 承运商须免费提供给采购人不低于35平方米的办公室,且为邮政专用,必须要在白云物流主楼(即海关大楼)附近(导航驾车距离在4公里范围内或导航步行距离3公里范围内)。
6. 承运商须免费提供进出白云物流进港货站(即南航监管仓)和机场1号进港货站的办公车辆(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邮政专用,车辆具备两个货站的长期出入工作通行证,以便于采购人提货需要及配合海关查验人员对货物进行查验。
7. 承运商应提供相对固定的车辆、司机和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监管场内派驻人员的相关资料交采购人备案,司机和监管场所派驻人员必须提供按国家政策要求购买五险一金的凭证,以兹证明为承运商所属员工。
8. 承运商须承诺对承担转关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货物进行投保,包括但不限于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人数至少为2人,每人最低保险额为1万元以上或有团体险)、第三者责任险(最低保额100万元)、对应单车赔付额不低于50万元以及物流责任险(不低于每车次50万元或全年货物险须有3000万元保额,以保险公司保单为准)。
9. 承运商的办公场所及其监管车辆的停放(配合转关车辆即时调度及回程)应在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监管区附近,办公场所内应设有停车场、卸货平台及仓库(仓库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仓库可免费提供给采购人临时存放特殊中转货物。
10. 承运商在监管车辆封关后至到达目的地口岸之前,应确保海关封志的完好,在到达目的地口岸后应及时通知采购人的口岸派驻人员,由采购人通知海关监卸,不得私自开封。如有运输事故或重大异常状况(以邮政干线管控相关规定为准),承运商应于事故或重大异常状况发生后立即通知采购人,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作好快件损失和事故记录,并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取证工作。
11. 承运商在装卸快件现场,应遵守现场纪律秩序,听从现场人员的指挥,积极配合装卸车。
12. 承运商运输的快件发生损缺时,损缺部分由承运商按双方所签的运输合同赔偿。严禁承运商在运输快件过程中,私自在外配装其他货物。
13. 承运商应具备在旺季生产期间或采购人自有车位不足情况下能自行解决候装/侯卸车位的能力。
14. 原则上中标承运商需向合同签约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15. 中标承运商应对所有承运线路负责承运,不得在中标后有选择地承运其中某些线路,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其承运资格,扣罚履约保证金。
16. 因转关业务涉及海关监管,转关申报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二次送货,车辆压夜及空返等情况。因特殊情况不可避免,亦无法预估,所以不额外增设二次送货费,车辆压夜费,空返费等报价项。如承运商要求收取二次送货费,车辆压夜费,空返费等,请承运商充分考虑计算入车辆运输的报价中。
17. 受目前新冠疫情影响,承运商需严格执行机场及政府部门的防疫要求政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承运商需自行负责防疫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及场地消毒,货站司机人员核酸检测及防疫消耗物资所产生的费用)。
(四)考核要求
每月采购人将根据车辆到达时间和配合度对承运商进行服务质量评分考核和扣罚,负责考核部门为采购人的合同签订单位。
三、报价方式建议
(一)转关运作模式
1. 定期线路
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监管区至流花、南沙、佛山、韶关口岸监管场,各口岸监管场至广航中心。
2. 不定期线路
除上述已经在运作的定期线路外,采购人根据业务需要新增组开的国内转关线路,由采购人与中标承运商协商确定价格。
3. 转关快件装卸
承运商安排专人积极配合装卸转关快件,需听从采购人的现场安排指挥,按要求将转关快件装载好。
(二)基本报价要求
报价人就每条线路报价时,每条线路以8吨车分别进行报价,其它车型按折算比例进行折算,单位为元/趟次;相关装卸车项目以公斤结算的,单位为元/公斤,报价原则上为含税价,应知悉并充分考虑如下因素:
1. 基本情况
(1) 采购人委托运输的线路在日常运作中有正班、加车(含例加和临时加车),以及根据业务需要不定期组开的临时线路。考虑到业务量和流量流向的变化,各线路的线路运作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采购人将根据生产运行需要增减正班或者加车。
(2) 正班有两种运行方式,分别是正班双程(同车卸完快件后再装快件返程)和正班单程。
2. 转关车载重标准(海关备案厢式运输车)
按照不同车型车厢长度,制定不同的载重标准,转关车载重标准具体如下:
车厢长度(米) |
容积(立方) |
载重标准(吨) |
4.2 |
》=12 |
3 |
5 |
》=18 |
5 |
6.8 |
》=35 |
8 |
7.5 |
》=40 |
10 |
9.5 |
》=57 |
12 |
注:当承运商派遣的车型大于采购人需求的车型时,以采购人需要的车型进行结算;当承运商派遣的车型小于采购人需求的车型时,则按承运商派遣的车型进行结算,并承担无法满足运能的相应责任,由采购人给予考核处罚。3. 运费折算方式
(1) 5吨车=8吨车中标价*0.85;
(2) 10吨车=8吨车中标价*1.15;
(3) 12吨车=8吨车中标价*1.45;
4. 其他说明
(1) 机场转关业务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日均为转关业务运行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亦可要求承运商在法定节假日内安排转关车辆,承运商在报价时应考虑上述情况。
(2) 报价人报价时应预见国家政策性的变化及市场行情浮动因素,做好全年的运作规划,保持运价稳定性。因报价人对各方面因素估计不足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报价人自行负责。所有线路报价均视为已包含运输保险费用。
(3) 报价人应知悉,在快件运输中,遇生产旺季或其它异常情况,将出现快件等候装卸时间较长的情况,承运商有责任协调做好装卸车工作,并在异常情况出现时做好运能组织,运费结算按合同进行结算,不另作调整。
(4) 如出现承运商无法完成运输任务,采购人有权将此运输任务交由其他承运商承运或临时通过物流市场找寻其他车辆,实际发生运费由原该提供服务的承运商(简称“原承运商”)向第三方支付;采购人仅按合同价格向原承运商支付运费,产生的第三方运费差额由原承运商承担;同时采购人视原承运商执行情况,按考核办法对原承运商进行考核。
(三)限价要求
本次报价设上限限制,如低于下限报价需提供详细的成本构成说明。报价以8吨车为主,其它车型按折算比例进行折算,具体如下(含税):
线路/车型 |
单价(含税) |
单位 |
备注 |
整车限价(8吨) |
|||
广州机场-流花 |
1450 |
元/趟次 |
正班 |
流花-广航中心 |
1000 |
返程 |
|
广州机场-南沙快件 |
1950 |
正班 |
|
南沙快件-广航中心 |
1050 |
返程 |
|
南沙三期快件-广航中心 |
1300 |
正班 |
|
广州机场-佛山禅城快件 |
1750 |
正班 |
|
佛山禅城快件-广航中心 |
1200 |
返程 |
|
广州机场-韶关快件 |
2750 |
正班 |
|
韶关快件-广航中心 |
1050 |
返程 |
以上限价车辆运价含9%增值税发票;
备注:报价请充分考虑每条线路的候车时长。里程以起运点到最后交卸点之间的距离为准。由于货站装卸车时间及海关施封放行时间不可控,承运商需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额外时间成本。
项目 |
限价(含税) |
单位 |
货物装卸 |
0.21 |
元/公斤 |
以上装卸项目限价价格含6%增值税发票;(四)结算流程及相关要求
1. 结算周期
采购人将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承运商填写上月各口岸的趟次及其他费用核对清单交采购人复核,每月5日下午(休假日顺延)为交单日,采购人复核无误后,通知承运商开出可抵扣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采购人(抬头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采购人自收齐符合要求的发票、前述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承运商一次性转账支付上月运费。
2. 质量考核评估
采购人将按《月度质量考核表》按月考核承运商的运营质量。如承运商发生《月度质量考核表》中所列举的应扣罚情况,采购人将按照表中的扣罚标准从承运商的运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质量考核表
一、车辆运输管理考核 |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细则 |
考核金额(元) |
备注 |
一 |
车辆情况 |
1.车辆性能 |
发现派出或行驶的运输车辆使用年限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超过30万公里,按2000元台次考核。 |
2000 |
|
未在出车前检查好车辆状况,装车后发现车辆有故障,或发现待装、待发的车辆出现故障或漏水现象,每发现1台次考核500元。 |
500 |
||||
2.证件齐全 |
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和保险卡不齐全或证件过期失效。按每台次考核500元。承运车辆、人员、保险等相关资料(复印件签名盖章)未及时提供备案,按每台次考核500元。 |
500 |
|||
3.安全设备 |
1、未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标志。载重在5吨以下车辆需配备1个4kg以上的灭火器,载重在5吨及以上需配备2个4kg以上灭火器。2、消防器材过期失效。发现按每次考核500元。 |
500 |
|||
二 |
车辆调配 |
4.车源准备 |
1、未按要求落实车等邮件,提前调配好车辆。 |
500 |
|
5.车辆调配 |
1、未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接到甲方派车指令10分钟内报车辆信息,30分钟车辆到达) |
500 |
|||
2、无法及时派车未能提前30分钟告知甲方。 |
500 |
||||
3、当天未能按要求调配车辆,按500元台次考核。 |
500 |
||||
三 |
现场管理 |
6.现场管理 |
1、司机人员擅自施封车门;车辆未施封就擅自离场。 |
500 |
|
2、车辆接卸或装车完毕后超20分钟仍未出库,占用垛口资源影响装卸作业。 |
500 |
||||
3、司机人员未服从用单位安排将运输车辆乱停放,扰乱正常的车辆安排。 |
500 |
||||
4、装车完毕未按规定办理邮件交接手续 |
300 |
||||
四 |
运行质量 |
7.装载质量 |
车辆私自在外配装其他货物,货邮混装 |
3000 |
|
8.时限、路线 |
1、脱班。 |
1000 |
|||
2、未按要求配合做好封车解车、PDA扫描等要求的。 |
300 |
||||
3、私自未按规定路线行驶。 |
300 |
||||
4、未按要求时限到达。 |
500 |
||||
5、因乙方原因,车辆失联或车辆未按时限及时响应到站,或车到未及时卸车 |
500 |
||||
9.运输安全 |
1、在运输途中(装卸)发生邮件丢失、毁坏、水湿。(如发生盗窃等恶性事件的,另行研究通报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终止合同并移交公安机关。) |
500-20000 |
|||
10.邮件安全 |
1、车辆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每台次考核1000元。 |
1000 |
|||
2、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造成邮件损坏、逾限,视情节和造成后果影响进行考核并按上级考核金额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封顶 |
2000以上 |
||||
3、装车完毕发车前没有进行车厢门上锁。 |
500 |
||||
11.途中特殊情况处理 |
1、隐瞒,拖延向邮政部门反映在途发生影响甲方通信质量、邮政信誉的事件(邮件丢失、损毁、逾限) |
1000 |
|||
2、私自处理途中检查扣车、邮件被盗、邮件被查扣、交通事故及故障停车。 |
500 |
||||
3、发生途中交通事故未及时通知甲方,未按要求及时安排抢救邮件、及应急车到现场接货。 |
1000 |
||||
4、路阻没有及时报备 |
300 |
||||
12.GPS管理 |
车辆未按合同要求安装GPS或已安装但规避管控。发现按每台次考核500元。 |
500 |
四、合同期限
本项目采购人拟与中标承运商签订两年的运输服务合同。
1.本项目资格评审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择优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先进行投标文件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
3.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4.商务、技术评分分别为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二)评审主要指标
1、分值分配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构成如下:
|
2、评标程序
(1)资格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评审,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性评审表》如下: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1 |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已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道路运输经营备案的备案证明。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 |
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一项物流运输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转关类项目业绩)。注:提供合同或者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4 |
投标人具有至少10台在海关注册备案并具有海关监管车辆运输资质的自有车辆,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注: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及在海关注册备案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 |
承运商应在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监管区内提货现场派遣专人配合采购人办理提货业务,人员安排在6人或以上,须持有白云物流进港货站(即南航监管仓)和机场1号进港货站(即国航监管仓)两个货站的长期出入工作通行证,并听从采购商的现场安排指挥,协助完成货物出库及装卸车,每个货站配置手动液压叉车(2台或以上),配置的人员及设备均需安排在白云物流进港货站(即南航监管仓)和机场1号进港货站(即国航监管仓)内,属邮政业务专用。 |
6 |
承运商须免费提供给采购人不低于35平方米的办公室,且为邮政专用,必须要在白云物流主楼(即海关大楼)附近(导航驾车距离在4公里范围内或导航步行距离3公里范围内)。 |
7 |
承运商须免费提供进出白云物流进港货站(即南航监管仓)和机场1号进港货站的办公车辆(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邮政专用,车辆具备两个货站的长期出入工作通行证,以便于采购人提货需要及配合海关查验人员对货物进行查验。注:需提供车辆进出白云物流进港货站(即南航监管仓)和机场1号进港货站的通行卡。 |
8 |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能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9 |
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一年无不良合作记录。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
10 |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
11 |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使用单位要求,办理相应地市运输地限行时段的通行证。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
1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注:1. 凡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情形,在相应方框内打“○”,否则打“X”,只要出现一个“X”,结论均为“不通过”,否则为“通过”。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2)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评审表》如下: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有效授权书的; |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5 |
投标人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且所报价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6 |
没有出现对本次招标递交了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报价,且未明确哪份投标文件或报价有效情况; |
7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8 |
投标文件没有出现串通投标情形的; |
9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
10 |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注:1. 凡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情形,在相应方框内打“○”,否则打“X”,只要出现一个“X”,结论均为“不通过”,否则为“通过”。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3.其他无效投标条款包括: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审条款第2条,若为分支机构投标,则在提供总公司授权证明前提下,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可填写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书,投标文件格式相应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或盖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负责人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3)技术商务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详细评审,各包组的技术部分评分表,如下: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偏离情况 |
1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响应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无偏离,得0.5分;正偏离,需提供成功案例或证明材料,得1分;有一项负偏离的,得0分。 |
2 |
服务质量 |
2 |
简要描述对本项目的转关及回程运输业务外包的认识,并提出具体的管理办法。要求: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最优得2分,次之得1.5分,再次得1分,依次递减,最低0分。 |
3 |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
4 |
投标人需提供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到具备正常项目运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排、车辆安排、场地安排等内容,明确分项任务时间节点,保证措施等。对以上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分:最优得4分,次之得3分,再次得2分,依次递减,最低0分。 |
4 |
应急能力 |
3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有没有制定应急方案,旺季应急人员及车辆配备渠道是否畅通,提出具体举措。要求: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最优得3分,次之得2.5分,再次得2分,依次递减,最低0分。 |
实施办法:(1) 必须每项打分。
(2) 最后得分则直接取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原则并保留两位小数计取。
(3) 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及其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4) 采用记名方式进行打分。
商务部分评分表(10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同类项目业绩 |
8 |
投标人具有1项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一项物流运输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转关类项目业绩)得1分,满分8分。注:提供合同或者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
资信等级 |
1 |
投标人2018年以来曾经获评估机构或银行认定的AAA资信等级的得1分,AA级资信等级或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的得0.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没提供则不得分) |
3 |
投标文件制作质量 |
1 |
投标文件的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同时文字清晰、内容完整、装订整齐,目录清晰、查找方便;正文有页码,图纸表格有编号。最优得1分,次之得0.8分,再次得0.6分,依次递减,最低0分。 |
备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商务部分采用评委集中评审方式。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分值。
(4)价格评审
价格评分(80分)
1)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26.2条相关条款。
2)价格部分满分为80分,采用合理低价优先法。
本项目以经评审的投标总报价作为评审价格。
价格分=(P基准/P)×A,A=80分;P基准为“所有有效评审价格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评审价格的平均值*B”之间数值较高者;P为投标人有效评审价格;B=价格下拉点,开标现场由工作人员随机抽取1名投标人代表,由该投标人代表从以下5个号码中随机抽取1个号码,该号码代表的价格下拉点为B:(本项目的价格下拉点预先设定为:B1=0.95、B2=0.96、B3=0.97、B4=0.98、B5=0.9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参考
正本/副本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国际速递分公司转关及回程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ZTGDYZ021152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说明: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提交。
文件类型 |
内容 |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提交情况 |
页码范围 |
备注 |
|
有 |
无 |
||||||
投标文件 |
报价部分 |
|
开标一览表 |
||||
资格审查部分 |
|
资格性审查自查表 |
|||||
|
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
||||||
|
投标函 |
||||||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
|
道路运输经营服务许可证 |
||||||
|
同类项目业绩 |
||||||
|
海关注册备案并具有海关监管车辆运输资质的自有车辆 |
||||||
|
人员及设备要求 |
||||||
|
办公场所 |
||||||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
|
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复印件 |
||||||
商务技术部分 |
1 |
综合评分自查表 |
|||||
2 |
服务方案 |
||||||
3 |
用户需求条款响应一览表 |
||||||
4 |
合同条款偏离表 |
||||||
5 |
同类项目业绩 |
||||||
6 |
资信等级 |
||||||
7 |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 |
||||||
其他资料 |
1 |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
2 |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
||||||
3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注:若招标文件没有具体格式,则投标人可自拟格式。
一、 报价部分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国际速递分公司转关及回程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转关及回程运输报价 |
|||||||
序号 |
线路/车型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
投标单价(含税) |
单位 |
预估量(趟次) |
合价(=投标单价*预估量) |
备注 |
整车报价(8吨) |
整车报价(8吨) |
||||||
1 |
广州机场-流花 |
1450 |
元/趟次 |
12 |
正班 |
||
2 |
流花-广航中心 |
1000 |
2 |
返程 |
|||
3 |
广州机场-南沙快件 |
1950 |
96 |
正班 |
|||
4 |
南沙快件-广航中心 |
1050 |
80 |
返程 |
|||
5 |
南沙三期快件-广航中心 |
1300 |
2 |
正班 |
|||
6 |
广州机场-佛山禅城快件 |
1750 |
2 |
正班 |
|||
7 |
佛山禅城快件-广航中心 |
1200 |
436 |
返程 |
|||
8 |
广州机场-韶关快件 |
2750 |
2 |
正班 |
|||
9 |
韶关快件-广航中心 |
1050 |
2 |
返程 |
|||
合计1 |
|||||||
以上车辆运价含9%增值税发票。 |
|||||||
相关装卸车项目报价 |
|||||||
序号 |
项目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
投标单价(含税) |
单位 |
预估量(公斤) |
合价(=投标单价*预估量) |
|
1 |
货物装卸 |
0.21 |
元/公斤 |
510988 |
|||
合计2 |
|||||||
以上操作处理项目报价含6%增值税发票。 |
|||||||
投标总报价(=合计1+合计2) |
备注:
1、温馨提示: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例如小写:123456.78元,大写:壹拾贰万叁仟肆佰伍拾陆元柒角捌分。
2、 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3、预估量不是最终的需求量,具体需求量以最终发生的为准。
4、本表格报价均保留2位有效数字。
5、此表内投标报价为最终价,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7、因转关业务涉及海关监管,转关申报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二次送货,车辆压夜及空返等情况。因特殊情况不可避免,亦无法预估,所以不额外增设二次送货费,车辆压夜费,空返费等报价项。如承运商要求收取二次送货费,车辆压夜费,空返费等,请承运商充分考虑计算入车辆运输的报价中。
8、成本警戒价
本项目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报价。如投标单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85%,则投标人需要提供《成本分析说明》,如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成本分析说明》不合理或解析不充分的,则有权否决该投标人的报价。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日期:
二、 资格审查部分
1、资格性审查自查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文件 |
|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已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道路运输经营备案的备案证明。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一项物流运输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转关类项目业绩)。注:提供合同或者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投标人具有至少10台在海关注册备案并具有海关监管车辆运输资质的自有车辆,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注: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及在海关注册备案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承运商应在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监管区内提货现场派遣专人配合采购人办理提货业务,人员安排在6人或以上,须持有白云物流进港货站(即南航监管仓)和机场1号进港货站(即国航监管仓)两个货站的长期出入工作通行证,并听从采购商的现场安排指挥,协助完成货物出库及装卸车,每个货站配置手动液压叉车(2台或以上),配置的人员及设备均需安排在白云物流进港货站(即南航监管仓)和机场1号进港货站(即国航监管仓)内,属邮政业务专用。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承运商须免费提供给采购人不低于35平方米的办公室,且为邮政专用,必须要在白云物流主楼(即海关大楼)附近(导航驾车距离在4公里范围内或导航步行距离3公里范围内)。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承运商须免费提供进出白云物流进港货站(即南航监管仓)和机场1号进港货站的办公车辆(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邮政专用,车辆具备两个货站的长期出入工作通行证,以便于采购人提货需要及配合海关查验人员对货物进行查验。注:需提供车辆进出白云物流进港货站(即南航监管仓)和机场1号进港货站的通行卡。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能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一年无不良合作记录。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使用单位要求,办理相应地市运输地限行时段的通行证。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2、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自查结论 |
证明文件 |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有效授权书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投标人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且所报价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没有出现对本次招标递交了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报价,且未明确哪份投标文件或报价有效情况;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投标文件没有出现串通投标情形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3、投 标 函
致: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国际速递分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 (项目名称) 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地址) 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 (被投标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 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 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4. 我们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们理解招标采购单位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8.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9. 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按照使用单位要求,办理相应地市运输地限行时段的通行证。
10.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投标人地址) 。
备注:本投标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日期:
4、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国际速递分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 项目 (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本公司(企业)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承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公司(企业)近三年没有与招标人发生合同纠纷及没有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本公司(企业)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本公司(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公司(企业)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本公司(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本公司(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公司(企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不是破产状态,近一年无不良合作记录。
本公司(企业)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已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道路运输经营备案的备案证明。
本公司(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本公司(企业)最近三年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司(企业)为非联合体投标。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日期:
5、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
![]()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地址:
日期:
注:若为分支机构投标,则在提供总公司授权证明前提下,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可填写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书,投标文件格式相应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或盖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负责人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6、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 (投标人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标包号、项目编号)的招投标活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文字描述: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阐述。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如以上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日期:
8、营业执照复印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若分支机构报名,则另须提供总公司授权证明)
9、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同类项目业绩
提供合同或者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海关注册备案并具有海关监管车辆运输资质的自有车辆
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及在海关注册备案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承运商应在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监管区内提货现场派遣专人配合采购人办理提货业务,人员安排在6人或以上,须持有白云物流进港货站(即南航监管仓)和机场1号进港货站(即国航监管仓)两个货站的长期出入工作通行证,并听从采购商的现场安排指挥,协助完成货物出库及装卸车,每个货站配置手动液压叉车(2台或以上),配置的人员及设备均需安排在白云物流进港货站(即南航监管仓)和机场1号进港货站(即国航监管仓)内,属邮政业务专用
根据要求提供人员社保证明及进港货站出入工作证、提供液压叉车照片或者相关证明。
13、承运商须免费提供给采购人不低于35平方米的办公室,且为邮政专用,必须要在白云物流主楼(即海关大楼)附近(导航驾车距离在4公里范围内或导航步行距离3公里范围内)。
提供地址地图、服务点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提供车辆出入通行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能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6、投标保证金
提供投标保证金已提交的证明材料
三、商务技术部分
1、综合评分自查表
技术评审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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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证明文件 |
1 |
偏离情况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响应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无偏离,得0.5分;正偏离,需提供成功案例或证明材料,得1分;有一项负偏离的,得0分。 |
第( )页-( )页 |
2 |
服务质量 |
简要描述对本项目的转关及回程运输业务外包的认识,并提出具体的管理办法。要求: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最优得2分,次之得1.5分,再次得1分,依次递减,最低0分。 |
第( )页-( )页 |
3 |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
投标人需提供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到具备正常项目运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排、车辆安排、场地安排等内容,明确分项任务时间节点,保证措施等。对以上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分:最优得4分,次之得3分,再次得2分,依次递减,最低0分。 |
第( )页-( )页 |
4 |
应急能力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有没有制定应急方案,旺季应急人员及车辆配备渠道是否畅通,提出具体举措。要求: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最优得3分,次之得2.5分,再次得2分,依次递减,最低0分。 |
第( )页-( )页 |
商务评审自查表 |
|||
1. |
同类项目业绩 |
投标人具有1项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一项物流运输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转关类项目业绩)得1分,满分8分。注:提供合同或者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第( )页-( )页 |
2. |
资信等级 |
投标人2018年以来曾经获评估机构或银行认定的AAA资信等级的得1分,AA级资信等级或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的得0.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没提供则不得分) |
第( )页-( )页 |
3. |
投标文件制作质量 |
投标文件的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同时文字清晰、内容完整、装订整齐,目录清晰、查找方便;正文有页码,图纸表格有编号。最优得1分,次之得0.8分,再次得0.6分,依次递减,最低0分。 |
第( )页-( )页 |
2、服务方案
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按技术评分表的要求编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技术内容
投标人按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2.1偏离情况
2.2服务质量
2.3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2.4应急能力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日期: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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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无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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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上表。
2、如对用户需求书条款无任何偏差,投标人仅需在“偏离情况说明”中填写“全部无偏离”即可。
3、若投标人漏填或无填写则视为全部满足招标人需求。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日期:
4、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 |
投标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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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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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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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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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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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注:
3. 无论是否有偏离,均须填写此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日期:
5、同类项目业绩
项目编号:
序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合同总价 |
签约及完成时间 |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1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证明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日期:
6、资信等级
注:按商务评分表要求提供。
7、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
四、其他资料
其他内容资料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证明文件 |
|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第( )页-( )页 |
|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
第( )页-( )页 |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第( )页-( )页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我公司将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愿凭贵公司开出的相关通知,同意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支付手续,扣除我公司提交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费账号
缴纳方式 |
一次性以支票、汇票、电汇的形式支付 (注:采用汇款方式付款,汇款单位必须以投标人单位的对公账户支付) |
收款人名称 |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开户银行 |
广州银行东莞庄支行(人民币) |
账 号 |
800170438603022 |
2、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特别提醒:
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原则上,我司按保证金汇入的原账户退还,投标人必须填写原来汇入我司保证金账户时的账户信息。以投标担保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其提交的投标担保书,本表可以为空白。
我方为(项目名称) 的投标(项目编号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大写金额)元,请贵司退还投标保证金 (小写金额) 元,请划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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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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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具体到XX银行XX支行)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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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联系电话 |
备注:此表须附在开标小信封中。当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招标结果通知书,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招标采购单位按其提供的“退投标保证金说明”,按规定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为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若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则按以下规定执行:
A. 若投标人投标后,其单位名称变更,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时,除提交变更后的账户信息外,还需附工商部门打印的变更信息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B. 若投标人只变更营业执照信息,没有及时变更银行账户的,只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收支两条线
若投标人属于资金收支两条线的情况,则以上账户信息必须是其单位收款账户的信息,投标人需附上收支两条线的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标前确定不参加投标
若投标人已汇入投标保证金,但不参加投标时,请务必在项目开标前将该《退投标保证金说明》按规定填写完整盖章后,扫描发至yzt112580@163.com。
投标人(公章):
日期: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