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数据中心72号院2022-2024年电梯维保服务 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2-03-22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数据中心72号院2022-2024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以下简称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编号:SJZXCG-2022-002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数据中心72号院2022-2024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数据中心72号院2022-2024年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5部电梯服务,服务期为2022年4月至2024年4月,共2年。

  4.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4.1 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4.1.1磋商对象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1.2 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

  4.1.3 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1.5 本次电梯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代理商。

  4.1.6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4.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4.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3磋商对象或其投标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2.4磋商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5磋商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4.2.6磋商对象(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2.7磋商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4.3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4.3.1磋商对象应具有2019年1月1日至今与本项目同等规模(5部及以上)的电梯维护保养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4.3.2磋商对象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明文件。

  4.3.3磋商对象应按照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和年共计五方面保养内容,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提供服务内容应为半包,半包定义为:提供劳务,免费提供部分电梯常用低值易耗品。

  4.3.4磋商对象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需满足随叫随到,30分钟内抵达现场。

  4.3.5磋商对象应详细描述公司针对本次项目的管理组织架构及制度流程,团队岗位设置以及关键岗位人员的配置情况,并附上针对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人员结构、人员技术能力与经验、人员来源等。磋商对象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4.3.6当故障电梯需要更换配件的,磋商对象必须使用优于或同等于原厂配件,确保电梯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对更换下来的电子器件应由采购人与磋商对象共同销毁或采购人保存,并出具书面承诺书。

  4.3.7磋商对象应协助采购人制订有关电梯运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采购人进行电梯应急救援演习(一年2次)和对电梯安全运行的日常管理。本次应答中应附上应急救援演习的方案。

  4.4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5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采购人提供以下信息并获取磋商文件(电子版)。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获取文件单位名称

  获取文件单位全称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3

  纳税人识别号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4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5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6

  联系人

  获取文件单位负责人姓名

  获取文件单位负责人手机

  获取文件单位负责人邮箱

  7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磋商对象承担。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即可。

  [5]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的本项目的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打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采购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磋商对象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6. 磋商文件的澄清

  磋商对象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3月29日12时(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如采购人召开竞争性磋商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11时(北京时间),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72号院2号楼3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只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琦 010-63700061 psbc_sjzx2021@163.com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中心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