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哈尔滨啤酒区内非同城物流配送服务

2022-03-21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哈尔滨啤酒区内非同城物流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ZWKYC202203582,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磋商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    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    项目概况

  盐城分公司哈尔滨啤酒区内非同城物流配送服务采购

  1.2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8.25万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期:合作期1年  

  服务地点:百威(南通)啤酒有限公司(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666号)转运至盐城市各非同城配送点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5元/箱(含税),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满足采购人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书的有效期日期须在证书原件上体现,如不体现的不予以评标,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5投标人近两年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提供近两年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承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近三年内,参与盐城邮政招标项目中有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尚未妥善解决的;

  (9)近三年内,被省邮政公司列入全省邮政范围内或含盐城邮政范围内合作黑名单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3月21日8时30分至2022年3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juqin123.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居芹,电话:18921852919)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啤酒物流+磋商文件费)   ”。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15时00分。

  5.2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解放中路8号13楼会议室 。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邮政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解放中路8号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39号盛州集团商务楼15层 

  联 系 人:贾女士    联 系 人:居芹

  电    话:0515-88396600    电    话: 18921852919      

  电子邮件:juqin123.jswy@chinaccs.cn    

  2022 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