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O.LSPOST-FW-2022003,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共计1个合同包,1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额15.408万元;
合同包号 |
物资序号 |
物资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报价要求 (元/人)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人/每年)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万元) |
一 |
1 |
劳务派遣代管费 |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在丽水地区设立派出机构或经营机构,按照甲方的要求派遣规定数量和技能的员工,从事储蓄营业员、营销员、邮政营业员、运钞车驾押人员、监控值班、分拣分发员、邮政投递员等岗位工作,并代发工资。劳务人员数量:预估2022年428名,2023年428名,最终人数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预计全年代发工资总额4147.2万元,其中发放到人3471.55万,代缴675.65万。 |
15 |
人 |
2年 |
428 |
15.408 |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名;
1.3 服务期限:2年;
1.4项目地点:丽水市分公司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4)在丽水市设有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分支机构。;
(5)投标人必须具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从(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从事劳务派遣业绩,提供服务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2获取地点:浙江省丽水市丽阳街939号邮政转运站一楼采购中心;
4.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
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现金缴款单,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缴款备注:(LSPOST-FW-2022003)标书费);
4.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4.4.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4.4.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4.3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4.4标书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 3月 23日 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丽水市丽阳街939号邮政转运站1楼采购中心。
3.2 开标时间: 2022年 3月 23日 9时30分
3.3 开标地点:丽水市邮政转运站一楼采购中心会议室(丽水市丽阳街939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3.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3.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 样品的递交
4.1 无需递交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丽阳街939号邮政转运站1楼采购中心
邮 编:323000
联 系 人: 姚工
电 话:0578-2710282
电子邮件:593152978@qq.com
开户银行: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
账 号:1210200019200000332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