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JHY-22012
1. 招标条件
根据省分公司计划需求采购任务书[2022]HYBGS第001号《省分公司办公楼3号楼电力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要求,拟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省分公司办公楼3号楼电力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项目地点:黑龙江省
2.2项目合同包划分:1个
2.3采购设备的数量:
序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控制价 |
1 |
电力设施更新改造 |
1批 |
8万元 |
2.4采购设备的主要技术规格: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5交货地点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
2.7质保期:36个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1、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4、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行为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自开标之日起至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止,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审查某一预中标单位的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时,该预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取消其预中标单位资格。
投标人若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01日至2022年03月0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内容到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永泰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24层)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永泰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24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18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1-82639803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451-87982545
邮 箱:shijihuanyu2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