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分公司投递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分公司投递业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45;
3、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为完善邮件投递及内部处理流程规范,满足北仑区分公司大港、大矸区域内邮件投递日常运作的需求;
4、招标内容:
(1)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358万元/年。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报价要求 |
评分权重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万件年)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年) |
大港经营部-专投 |
作业流程环节:内部分拣处理(含卸车)、专投投递、客服(含邮件异常处理及邮件赔偿、发验等) 作业时间: 7:00-19:30 上午10:00到达的所有邮件需在当日13:00前送完并反馈邮件投递信息; 下午到达的所有邮件需在当天投递完成并反馈邮件投递信息; 旺季期间另行通知; 月日均处理量: 5000件 日最高峰值处理量: 7500件 1.水电费、生产场地等由北仑分公司提供。2.投递类所有用车、生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PDA、生产电脑等)及所有相关费用、生产耗材等由供应商提供。3.业务外包人员需统一着装(具体要求由采购方确认),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
4500(含)以下: <1.6206元/件 4500-6000(含):<1.5913元/件 6000件-7500(含):<1.5737元/件 7500件以上<1.5620元/件 |
4500(含)以下:10% 4500-6000(含):40% 6000件-7500(含):40% 7500件以上:10% |
件 |
1 |
225 |
358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采购量为预估,入围单位的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
?上述价格包含所有邮件种类的投递单价。
?投递费用结算按照月日均投递量结合上表对应单价计算,且当月所有投递邮件结算单价均参照月日均投递数对应的计价区间计算,不分档计价(计件量以采购人投递系统内妥投数据为计件量取数的依据,不含转退件、退回妥投)。
?具体采购数额及服务时间以生产实际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旺季作业时间需适时延长。
(2)外包方式:计件外包。
(3)服务地址:服务区域详见附件1:(北仑投递道段情况)。
(4)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投递类所有用车及所有相关费用、生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PDA、生产电脑等)及所有相关费用、生产耗材等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5)场地作业时间:工作人员按邮件到达时间进行邮件卸车、分拣到段,出发投递,客服等;实际服务时间变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6)采购人资源配置:
用于供应商现场管理人员办公的办公场地(含水电费);用于投递及相关内部处理的所在外包区域的投递点;用于车辆停放的场地;用于邮件投递“再投批条”等各类邮件批条,均由采购人提供;
(7)现场踏勘:本项目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组织两天时间安排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5、服务要求及技术标准:
见附件一-六:服务质量、生产管理、客服违约约定,投递服务规范,结算标准,人员花名册,安全协议,保密协议。
6、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分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从事过快递行业县级(区域)及以上投递处理外包项目,具备至少一家成功案例(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的复印件,不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4、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未被列入浙江邮政企业黑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2月17日09时00分至2022年2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5.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对首轮已购买标书的供应商,本项目二轮公开招标时不再另行收取文件费)。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45-投标人名称-标书费)。
5.3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宁波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人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将推送至投标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请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注意查收。
6.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3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管家”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2年3月9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6.2递交地点、解密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投标人须派代表至投标地点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投标管家”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或盖章,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或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
注: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投标管家”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投标文件。另外,现阶段如遇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并在线下通过纸质投标文件唱价。
7.2开标时间:2022年3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7.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八、现场踏勘
本项目在发售采购文件期间及发售后2天内,组织安排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时间:2022年2月23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址:黄山路36号北仑邮政分公司
联系人: 顾伟海15336656668
九、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50000元(大写:五万元整);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2022年3月7日16:30前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1-FW-045-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74-83880380。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账户: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74-87032767/13957402275
邮箱:51336521@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附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甬邮分采2021-FW-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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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分公司投递业务外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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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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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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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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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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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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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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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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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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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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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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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职务)(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