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集中运营凭证寄递外包服务和集中运营档案仓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2-02-10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委托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集中运营凭证寄递外包服务和集中运营档案仓储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YCLC(ZB)-2022-0209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集中运营凭证寄递外包服务和集中运营档案仓储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

  3.1招标内容为山东省分行集中运营凭证寄递外包服务和集中运营档案仓储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分两个标包,可兼投兼中:

  标包一:集中运营凭证寄递外包服务;

  标包二:集中运营档案仓储服务;

  3.2服务期限:服务有效期3年。甲方对服务进行年度评估,如服务情况良好,服务期限可顺延2次,1次1年。

  3.3中标人数量:1家/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4.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1.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4.1.6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2.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2.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2.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4.2.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4.2.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3各标段投标人业绩或资质等特殊要求:

  4.3.1标包一:集中运营凭证寄递外包服务

  4.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的组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服务项目营业许可,服务期限内持续具备履行服务的全部主体资格、业务资质。

  4.3.1.2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同等规模凭证寄递服务经验。 

  4.3.1.3 招标人对“集中运营凭证寄递外包服务和集中运营档案仓储服务项目”将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0]44号)进行风险管理,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风险管理方面的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4.3.1.4具备县级及以下专属运输网络归集能力。

  4.3.1.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外包活动转包或变相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4.3.2标包二:集中运营档案仓储服务

  4.3.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的组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服务项目营业许可,服务期限内持续具备履行服务的全部主体资格、业务资质。

  4.3.2.2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同等规模档案仓储服务经验。  

  4.3.2.3招标人对“集中运营档案仓储外包服务项目”将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0]44号)进行风险管理,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风险管理方面的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4.3.2.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稳定的服务场地,应符合国家及我行消防安全等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服务连续性。如自有仓库,应提供产权证明资料;如租用仓库,应提供不少于我行合同期内的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4.3.2.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外包活动转包或变相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5.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2年02月10日至2022年02月14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前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1901室或发送邮件至sdbiding@163.com,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营业许可;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服务场地证明资料;(标段二提供)

  (5)类似业绩合同;

  (6)投标仓储地址,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组织考察仓储地址,考察通过后服务期间不得更换。(标段二)

  (7)税务信息表(加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2

  标段号及标段名称

 

  3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4

  纳税人识别号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5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6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7

  联系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通过。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02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层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李媛昕

  电话:17854155805,0531-83191855;

  电子邮箱:sdbiding@163.com;

  开户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泺源支行  

  账号:8531 1101 0122 8031 46  

  2022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