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SBC-JL-CG-2021-07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IPS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IPS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采购IPS设备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2.3最高投标限价:¥500000.00元
2.4交货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70日(日历日)内安装部署完成且安装验收合格。
2.5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环城路3266号。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且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取消参加资格。
3.10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3.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737130843@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2月1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266号
联 系 人:齐老师
电 话:0431-89665590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 系 人:刘鹤群
电 话:1504429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