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2022年生产车辆租赁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1-14来源:中国邮政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2022年生产车辆租赁项目”(项目编号:2022-HSCG-01)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100%,资金已落实。邀请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为满足业务发展高峰期的用车需求,拟通过本项目引入供应商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提供2022年业务高峰期的用车服务。

  (二)采购估算:19.9万元(含税)。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成交份额划分:成交供应商1个,份额100%。

  (五)合同有效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合同自动终止: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预算执行完毕。

  (六)最高限价:430元/天/辆(含税),具体详见《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磋商将被否决。

  (六)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本项目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通用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7.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7.3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4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7.5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6在与邮储银行及下属单位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7相关服务在邮储银行或下属单位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8供应商在本项目中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

  7.9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邮储银行采购活动谋取中标、成交的;

  7.10参加邮储银行采购活动存在围标串标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7.11投标后无正当理由要求撤回标书,或递交竞争性磋商/谈判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撤回,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的;

  7.12与需求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13在采购过程中存在有违商业规则的活动;

  7.14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

  7.15在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约或单方要求涨价的;

  7.16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7.17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主要部分转包、分包的;

  7.18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需求人造成损害的;

  7.19恶意投诉,给需求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

  7.2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21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其所代理的制造商也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供应商存在上述7.3-7.21任一情形的,取消其一年内参加采购项目的资格。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2018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具备车辆租赁服务业绩等与本项目相关业绩。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五、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月17日8时30分至2022年1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宇泰商务广场A座807室。

  (三)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EXCEL电子可编辑版(需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报名材料模板);

  (3)税务信息表盖章扫描件及EXCEL电子可编辑版(此表为采购代理机构为供应商开具采购文件款的发票使用);

  (4)购买标书费用的汇款凭证。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获取报名相关模板,并委托经办人持上述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无法到现场购买,须将报名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发售联系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采购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中。纸质采购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日内寄出。

  (四)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捌佰 元(¥ 80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以银行电汇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汇款凭证发送至公告中的电子邮箱。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

  (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宇泰商务广场A座807室2号会议室。

  (三)本次磋商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递交文件并进行磋商,特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五)磋商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发布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10层

  邮编:100073

  项目联系人:张悦、郭宇宁、滕文明、陈波涛、刘站立、边梦琳

  联系电话:18004717075

  邮箱:zhangyue01.zgtj@chinaccs.cn

  开户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6232593799000087521

  开户行联号:306100005014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

  采购人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嘉和馨园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

  邮编:010010

  采购人联系人:张女士

  采购人联系方式:13644813373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