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执法记录仪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执法记录仪设备采购(二次)。
2.2招标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执法记录仪设备采购,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3交货地点及数量:分配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货物交付。
2.5质量要求:
(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产品是由原厂商生产、全新、未曾用过的产品。
(2)通过公安部监测,符合GA/T947-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
(3)投标方保证投标产品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功能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厂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共同参与项目的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两年来(2019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或以上类似供货项目业绩。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当前未出现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打印查询页面。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其他要求:
(1)投标方必须能按照招标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招标方指定或认可的正规发票(提供相应承诺)。
(2)投标人须提交其提交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的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2月3 日至 2021 年12月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商务中心B座24层)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0时0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网(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网站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地 址:昆明市吴井路139号13楼1303室
联 系 人: 罗老师
联系电话: 0871-6301951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城商务中心B座24层
联系人:陆柳、赵连杰
联系电话:0871-63139599 63139566 传 真:0871-63131155
备注:报名期间如遇招标代理机构无人受理等情形可与招标人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