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0773-2140GNJLFWGK367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工程建设设计单位框架补充入围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单位框架补充入围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工程建设设计单位框架补充入围项目。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
2.3 建设规模:营运用房装饰装修工程累计金额设计费约为人民币40万元。
2.4 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或招标人(含招标人上级机构)就同类服务再次招标发出中标入围通知书或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为止的期限或阶段或范围内。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装饰装修、给排水、强弱电及暖通等装修改造工程的设计服务。
2.6 入围设计单位数量:1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8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507979887@qq.com邮箱(或将以下资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形式送至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 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18249309521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431901478010801;
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5.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266号
联系人:李维
电话:0431-89665660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邮编:130022
联系人:韩冬
电话:0431-81150785转8018、17743469015
传真:0431-81150785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