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各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12-02来源:中国邮政网

  1.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各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审批,项目资金为采购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确定 1 家中标供应商,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属下各饭堂供应肉类、蔬菜瓜果、调配料、干货等产品,结算金额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下达的采购需求为准。

  2.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3项目编号:GZJJ-CG-202147 ;采购编号:CZYZ-2021024;

  2.4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各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5服务期限:签订供货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 2 年。

  2.6供货地点: (1)潮州市枫春路中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职工食堂、(2)潮州市新洋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城区分公司职工食堂、(3)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中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区分公司职工食堂、(4)潮州市饶平县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饶平县分公司本部及属下各支局食堂(属下食堂共9个,分别为河南食堂、上饶支局食堂、新丰支局食堂、三饶支局食堂、浮山支局食堂、钱东支局食堂、东界支局食堂、海山支局食堂、洪洲支局食堂等)。

  2.7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区域食堂

  月度预算(万元)

  服务时间(月)

  二年费用预算

  (万元)

  采购预算合计(万元)

  备注

  1

  市分公司本部

  5.67

  24

  136.00

  362.00

  费用含食材费用、配送服务费、公司管理费、税费等

  2

  城区分公司本部

  1.25

  24

  30.00

  3

  潮安区分公司本部

  4.00

  24

  96.00

  4

  饶平县分公司本部及各支局

  4.17

  24

  100.00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的采购范围,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业绩经验(不少于6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发票等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最终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02日-2021年12月08日,工作日9: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2号财润大厦A座1106-1108

  4.3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附件一:投标报名表;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4.4本项目允许网络报名,投标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zjjgz01@163.com,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确认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邮件所留的联系电话号码指导其缴交报名费、快递报名资料原件(寄方付费)和确认报名成功,招标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邮的方式发送。

  4.5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120.00元整/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2月22日 14 :00~ 14 :30(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 14 :30(北京时间)

  5.3投标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枫春邮电大院会议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2日 14 :3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枫春邮电大院会议室

  7.公告发布网站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2号财润大厦A座1106-1108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020-87560969,19966319712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枫春邮电大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768-2295823/13631010220

  附件一:投标报名表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日 期:2021年12月02日

 

  附件一:投标报名表

  投标报名表

  项目编号/采购编号

  GZJJ-CG-202147/CZYZ-2021024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各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料

  投标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姓名

 

  传真

 

  电话

 

  手机

 

  邮编

 

  邮箱

 

  备注

 
           

  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采购人将我司响应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采购人或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6)与本项目的其他响应方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7)与本项目的其他响应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产品质量问题的。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响应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分包,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依法按时足额支付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项目款未到位为由,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响应方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比选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    管辖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