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泰兴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停车场地扩建项目

2021-12-30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泰兴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停车场地扩建项目 、招标编号:JSTZCG-2021-12-135,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泰兴市分公司

  1.2 工程规模:3000平米砼场地、下水管网及局部水电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1.3 工    期: 60 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5天内支付合同价款*40%;审计结束后15天内付至审定价的70%;审计一年后15日内付至审定价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两年后付清尾款(无息)。

  1.6 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17.99998万元,投标人报价如不满足最高限价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2.资格审查及评分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 (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供应商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截止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6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同类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90万元(含)及以上的。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的其他情形:

  (1)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在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7)无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注: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本项目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转包、分包。

  注:3.3(3)、3.3(4)、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其他资格项要求,须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31日08时30分至2022年1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gongjian1.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龚经理,电话:17315990303)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项目简称-标书费”。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

  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1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299号邮政指挥中心大楼15楼。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做好疫情登记及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登记。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299号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区扬州600号  

  联 系 人:      杨经理                 联 系 人:          龚经理            

  电    话:      13852619860          电    话:         1731599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