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ZTC21461)
公示结束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切片录入(实时比对复核-照片比对复核)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深圳市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0.1200 元/笔,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82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马丽霞/;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1 年 12 月 27 日开始评标, 共 3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经评审,深圳市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 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人:黄烜栋
联系电话:15858165860/0571-87850078
邮箱地址:15858165860@163.com
三、其他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深圳市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1200 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825 天;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新城五星路 206 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6 号楼
联 系 人:陆老师
电 话:0571-8733504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湖州街 168 号美好国际大厦 1008 室
联 系 人: 黄烜栋、姜璐美、柴敏
电 话: 15858165860
电子邮件: 15858165860@163.com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