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研究中心 移动机器人(AGV)设备 招标公告

2021-12-21来源:中国邮政网

  采购编号:ZX-20211028-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移动机器人(AGV)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移动机器人(AGV)设备

  2采购编号:ZX-20211028-1

  3招标内容:

  采购用于邮件搬运领域的移动机器人AGV设备1台。主要功能要求如下:

  1)自主定位导航:采用惯性导航、视觉导航等技术实现精确定位。

  2)柔性运动控制:采用双轮差速驱动,支持前进、后退、旋转等运动控制,运动过程平滑柔顺。

  3)智能电源管理:支持多等级电量阀值控制,低电量时自主充电,完成充电后自主返回工作。

  4)多重安全防护:前置激光传感器,前后气动碰撞条检测,前后急停按钮等多级安全防护,实现安全可靠的运动控制。

  5)人机交互友好:支持液晶显示屏、声音告警提示。

  6)大型货物搬运:支持 600kg 货物举升、搬运、旋转、下放。

  7)设备状态指示:通过声音提示、状态指示灯,提示设备状态。

  8)无线网络通信:支持WIFI 网络通信和无缝漫游,网络覆盖区域无障碍运行。

  具体请参见“第四章 技术(服务)规范书”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   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4)   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5)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活动。

  6)投标人须为原厂(制造商)或原厂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相关证明。

  7)原厂或原厂授权代理商,不得针对同一产品,同时参加本项目。代理商须取得原厂针对投标产品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

  8)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须具有2018年至今至少1项同类型产品的销售业绩。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9)   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获取时间

  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5.2获取方式

  有意参加者与采购人联系后,采购人将以电子方式发送招标文件。供应商应按要求填写《供应商投标报名表》,并发送到指定邮箱后,领取采购文件,具体请与公告下方的联系人联系。

  6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1日中午12: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西路65号(邮寄或人工送达的方式)。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上述事项如有变化,将另行书面通知。

  7开标:

  开标时间:2022年1月11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西路65号。

  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买方可根据相应情况推迟开标时间,并另行通知投标供应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

  详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西路65号

  邮    编: 100096

  联 系 人:李明

  电    话:010-82913076  13801120739

  电子邮件:ykyz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