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中山市分公司邮政营业网点服务外包项目已审批,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中山市分公司邮政营业网点服务外包项目;
2.2 项目编号:ZSYZGKZB2021112201;招标编号:GZJJ-CG-202146;
2.3 招标范围:
邮政营业外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出售邮票、各类封、片、卡、集邮品、报刊产品;
(2)收寄国内函件、包裹、特快专递、国际邮政业务、报刊订阅;
(3)邮件揽收、信息录入、包裹封装分发等;
(4)网点大堂客户引导服务、业务宣传、客户维护;
(5)各项邮政业务的推介、销售和外拓;
(6)代办交管业务前台受理及档案移交;
(7)后台支撑及其他。
2.4 入围供应商数量:根据外包服务需求,通过公开招标最终选定入围供应商7家(注:经评审,如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或等于3家,但是不足7家时,可以全部入围;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即流标,重新组织第二轮);
2.5 采购预算:含税总预算394.00万元/年;
备注:本采购预算为招标人预测需求,双方的结算以招标人基于其经营需求向供应商实际采购的服务为准。供应商须知晓本项目采购标的并非确定发生,如招标人在有效期内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供应商不得追究招标人的违约责任。
2.6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逐年考核);
2.6 工作时间及地点:
全年365天服务;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地点由中山邮政各使用单位结合市分公司的运营标准进行统一安排;
2.7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2.8 项目分配:供应商入围后,先由市分公司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统筹收取履约保证金和签订业务外包框架协议。各使用单位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库内三家或以上入围单位进行邀请磋商或邀请比选的方式组织二次采购,确定具体的合作供应商。二次采购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各使用单位或部门应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开展业务。招标人不保证所有的入围供应商在二次采购中均能够中标。
3.1 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信誉,管理能力、业务技术、设备车辆和信息化水平能够满足业务需求。(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规范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等基本制度,具备较为成熟的管理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供应商提供外包服务的劳动者,需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合作过程中无能提供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下列投标人进行投标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7日,工作日9:30-12:00,14:00-17:30;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允许网络报名,投标单位需将“3.2 本项目不接受下列投标人进行投标的(1),附件一:投标报名表,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无需提供)及其身份证”按相关信息填写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zjjgz01@163.com: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名资料”,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确认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邮件所留的联系电话号码指导其缴交报名费、快递报名资料原件(寄方付费)和确认报名成功,招标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邮的方式发送;
4.3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12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5.1 递交时间:2021年12月21日14:00-14:30;
5.2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14:30;
5.3 递交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76号邮政大楼1001室;
5.4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5.5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1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1日14:30;
6.2 开标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76号邮政大楼1001室。
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公告发布网站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1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2号财润大厦A座1106-1108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方式:15986533527/020-87560969
9.2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76号邮政大楼1001室
联系人:陈主管
电话:0760-88617933/13726031239
附件一:投标报名表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日
投标报名表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 |
ZSYZGKZB2021112201/GZJJ-CG-202146 |
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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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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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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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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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6)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7)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产品质量问题的。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分包,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项目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招标人管辖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