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海门分公司邮政大楼物业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2-09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采购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海门分公司邮政大楼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JSNTCG-2021-164,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磋商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地点:南通市海门区。

  1.2    项目规模:海门分公司邮政大楼物业保洁服务,预算金额为9.9万元/年(含税)。

  1.3    服务期:一年,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1.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要求。

  1.5    最高含税限价:9.9万元/年

  1.6    付款方式:按月付款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投标限价,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自然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2、供应商应能够满足本次项目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规范,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3、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4、供应商须在海门本地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或承诺成交后半个月内在海门本地设立服务机构且办公场所租期至少到本项目服务期结束之后,须提供常驻机构房产证明或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海门本地企业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2.7、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6)供应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问题的;

  (7)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 12 月 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12 月 13 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网盘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QAIglscCI_SEB72MRm0zg,提取码:n6ur)下载《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wangshuhao.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7721645831)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售价 2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 15 时 30 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9楼908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

  磋商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环城南路1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朱先生 

  电    话: 17721645831 18118625586 

  电子邮件:wangshuhao.jswy@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 9558854301002835087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