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邮保险河北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邮保险河北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在分公司委托代理的范围内,从事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活动,按照职责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分公司提供支撑服务。
(3)项目预算:本次项目不涉及费用预算、结算,投标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委托人委托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代理招标(采购)事项全部完成为止。委托人已经委托但尚未招标(采购)结束的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服务至相关项目结束为止。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证明文件。营业范围需包含此项目相关要求内容。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生法人、经营范围等信息变更事项,应及时提供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未曾在我司招标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投标人需对此项单独作出承诺,无此承诺或者未承诺者投标无效。
3.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持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3号311室)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未曾在我司招标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的承诺函;
(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3号311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3号四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只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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