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阜阳市分行常规广告宣传制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1-26来源:中国邮政网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阜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阜阳市分行常规广告宣传制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工作需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拟入围不超过2家供应商对阜阳市分行日常零星广告宣传提供设计、制作安装服务。项目总预算120万元,服务期限2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阜阳市分行常规广告宣传制作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阜阳市分行常规广告宣传制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发票;

  3、供应商应诚实守信,无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在企业信息页面下点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被已经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则不允许参与本项目磋商;查询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经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磋商;

  4、供应商具有近三年(2018年11月25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广告设计制作类供货安装服务业绩。

  5、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供应商无以下不良行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8、供应商的采购行为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徽省分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2019年版)》约束,在中标后将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监督、惩罚措施等规定纳入采购合同约束性条款;

  9、供应商应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本地化服务能力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或人员;

  备注:本地指安徽省阜阳市范围内。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26日9时00分到2021年11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件领取。领取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将报名材料复印件按顺序加盖公章后扫描,提供电子扫描件发送至630668728@qq.com报名。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58-229313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阜阳市分行7楼会议室(安徽省阜阳市人民西路269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阜阳市分行7楼会议室(安徽省阜阳市人民西路269号)。

  七、其他

  一、服务范围及服务期限:

  (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

  (二)服务期:2年。

  二、报名资料: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提供广告设计制作类供货安装业绩一份、“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相关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及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每份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后若放弃磋商,必须在磋商截止日期前3天通知采购人,否则将承担采购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人民西路269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558-2293136

  电子邮件:6306687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