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XZ21219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委托,对该单位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二维码系统建设及内业审核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二维码系统建设及内业审核服务外包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招标范围
唐山市分公司二维码系统建设及内业审核服务外包,采购预算186.7万元,采购1家业务服务外包服务商,合同期限为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为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等材料或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代开专票除外,提供有效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5)投标人须是拥有3A认证的企业,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使用单位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7)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参加招标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盖章。
(9)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其他相关行业合作业绩。
(10)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的最高限价。
(1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应缴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并提供承诺书。
(1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13)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愿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周六日除外、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持以下资料发送至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邮箱xinze1580@163.com,材料齐全后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通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等材料或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代开专票除外,提供有效复印件);
(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3A认证证书复印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7)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名单的截图;
(8)自2020年1月1日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其他相关行业合作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不显示金额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资格要求第6、11项的要求的承诺书扫描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逐页加盖公司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5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三号楼三层会议室(唐山市路北区华岩路5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为“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5号
联系人:苏海燕 联系电话:0315-2836151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
邮政编码:050081
联系人:胡晓东 联系电话:18132698907、17798041580
传真:0311-83835516 电子邮箱:xinze15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