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2年度校园招聘面试测评机构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1-24来源:中国邮政网

  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2年度校园招聘面试测评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YHNMGFH-2021-60)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内容

  为做好2022年度校园招聘工作,通过制定合理有效的招聘程序,招录一批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充实分行人才队伍,构建人才梯队,为我行补充新鲜血液、储备人力资源,通过采购第三方机构组织2022年度校园招聘面试测评服务工作。投入第三方公司负责面试的服务专属团队,确保面试流程合理性、人员支持背景调查、体检等工作的有序进行。对参加2022年度校园招聘笔试的考生组织开展面试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支持、资格审查、面试服务、成绩汇总、招聘人员背景调查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成交份额划分: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份额100%。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应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1.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总价限价和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具体详见《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磋商将被否决。

  1.6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通用资格条件

  2.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1.2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3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1.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1.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

  2.1.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1.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8.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1.8.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1.8.3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1.8.4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2.1.8.5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2.1.8.6在与邮储银行及下属单位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1.8.7相关服务在邮储银行或下属单位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1.8.8供应商在本项目中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

  2.1.8.9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邮储银行采购活动谋取中标、成交的;

  2.1.8.10参加邮储银行采购活动存在围标串标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2.1.8.11投标后无正当理由要求撤回标书,或递交竞争性磋商/谈判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撤回,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的;

  2.1.8.12与需求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1.8.13在采购过程中存在有违商业规则的活动;

  2.1.8.14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

  2.1.8.15在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约或单方要求涨价的;

  2.1.8.16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2.1.8.17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主要部分转包、分包的;

  2.1.8.18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需求人造成损害的;

  2.1.8.19恶意投诉,给需求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

  2.1.8.2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2.1.8.21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其所代理的制造商也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供应商存在上述2.1.8.3-2.1.8.21任一情形的,取消其一年内参加采购项目的资格。

  2.2专用资格条件

  2.2.1 2018年1月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内,供应商应具备招聘相关业绩1份(除猎头招聘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四、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5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63号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东配楼303室】。

  4.3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采购文件。

  4.3.1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可编辑版(需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报名材料模板);

  4.3.3购买采购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获取报名相关模板,并委托经办人持上述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无法到现场购买,须将报名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采购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中。纸质采购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日内寄出。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捌佰 元(¥ 80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采用公对公付款以银行电汇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汇款凭证(本项目采购文件款仅接受公对公付款)发送至公告中的电子邮箱。

  开户名称: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

  账号:7717 0188 0002 67253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

  5.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北口与北二环交汇处徽商大酒店7楼中会议室】。

  5.3本次磋商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特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5.5磋商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磋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63号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东配楼303室。

  邮编:450000

  联系人:占宝婷、袁明浩

  联系电话:18639551512、18638538626

  邮箱:zhanbt@hnti.cn

  开户名称: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

  账号:7717 0188 0002 67253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八区2号综合写字楼

  邮编: 010000

  采购人联系人:武女士

  采购人联系方式:0471-5100548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