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2021年枪支(弹药)库室检测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2021年枪支(弹药)库室检测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KSZ022111F187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服务期限: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报告;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规定的要求;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060-2012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规定的标准要求);
2.2 招标范围:为市公司及10个县公司的枪支弹药库进行检测,检测完成后并出具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经营范围应包含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内容,拥有必要的办公场地、人员及相应装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所需服务能力;
投标时提供: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近3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
3、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保证金;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23 09:00至2021-11-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2-14 09:00,地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七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地址:衡水市中心大街3号
联系人:王新双
联系电话:0318-2100746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73号居然商务B座419室
联系人:韩彪
联系电话:18511688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