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关于江西邮政宜春市奉新县邮政分公司邮件分拣全环节外包项目(项目编号:JXHJ2021139)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1-22来源:中国邮政网

  江西华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按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的有关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江西邮政宜春市奉新县邮政分公司邮件分拣全环节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JXHJ202115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50号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1807055116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华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75号紫荆花大酒店6楼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5387910616

  电子函件:jxhjzxgs@163.com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本次外包服务采购为单价采购,采购预算约25万元/年。最终支付费用按“中标单价×处理数量”据实结算,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的数量。

  采购内容

  预计数量

  控制单价              (不含税)

  控制单价                (含税)

  预估金额

  (不含税)

  预估金额(含税)

  邮件分拣全环节外包

  预计200万件/年

  0.113元/件

  0.12元/件

  23.58万元/年

  25万元/年

  成交原则: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各标包最终综合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顺序推荐综合得分前3名作为该标包中标候选供应商,其中第一名为预中标人。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

  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或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无黑名单记录(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信息截图)。

  4.供应商承诺(逐项出具承诺书):

  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⑵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限制投标情形: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供应商可从2021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每天9: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通过邮件报名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均加盖公章扫描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2021年12月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江西华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磋商室(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75号紫荆花大酒店6楼)。

  六、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