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2年营口市分行武装押运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2022年营口市分行武装押运服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LNZB-GJZ2021-286-03
3、项目概述:确定1家供应商,负责营口市分行2022年武装守护和运输外包服务
4、服务期限: 1年
5、招标内容:
(1)营口市区:配备3台运钞车。(包括人民银行调缴款、中国银行外币业务、营口市热电公司现金上门收款服务及营口市分行凭证业务往来);(2)开发区地区:配备约2台运钞车;(3)大石桥地区:配备约1台运钞车;(4)盖州地区:配备约1台运钞车。
6、采购预算:301万元(人民币)
7、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武装守护和运输外包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有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服务金融机构(至少1处)武装守护和运输外包的成功经验(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且服务时间超过1年以上;
(5)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车辆性能和安全指标符合《专用运输车辆防护技术条件》等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6)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8)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9)投标人供应商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费用结算;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8、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2021年11月22日起至11月29日止,每天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lngclndx@163.com)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武装守护和运输外包服务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
4)投标人有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服务金融机构(至少1处)武装守护和运输外包的成功经验(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且服务时间超过1年以上。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13: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1、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其它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有权直接转为公开竞争性磋商;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有权直接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通讯地址:沈阳市北站路72号
联 系 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24-23384545-80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户 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沈阳市砂阳路支行
账 号:921001010027848898
邮 编:110005
联系人:王勇
电 话:18641469898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