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高性能笔记本电脑、图形工作站、移动工作站和消磁机采购项目(重新采购)采购公告

2021-11-19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邮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邮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高性能笔记本电脑、图形工作站、移动工作站和消磁机采购项目(重新采购)”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

  1、项目名称:中邮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高性能笔记本电脑、图形工作站、移动工作站和消磁机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2、采购编号:CEIEC-2021-ZM02-0473

  3、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备注

  1

  高性能笔记本电脑

  144

 

  2

  图形工作站1

  2

  数据分析用

  3

  图形工作站2

  4

  实验环境用

  4

  移动工作站

  14

 

  5

  消磁机

  3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其主体信用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4)供应商须为拟采购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制造厂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6)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8)供应商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中加注星号(“*”)的条款为关键技术要求,供应商任意一项不满足,将导致其报价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1)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2)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完成注册。

  获取采购文件流程: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投标管理—购买文件—找到本项目—立即购买—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请参阅平台主页“常用文件”中“供应商操作手册”)

  支付方式(任选一种):

  方式一,电汇:购买文件时选择“电汇(不接受个人账户电汇)”付款方式,完成支付后上传电汇底单,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方式二,网上支付:购买文件时选择“网上支付”付款方式,提交—(选择支付方式)—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采购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三种形式),供应商自行选择发票种类(如选择电子发票,发票开具后可自行至平台下载,如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开具后需到代理机构领取),开票信息以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企业信息为准。

  ③供应商务必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4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采购文件、开具发票联系人:邵晔

  联系电话:010-52200340

  电子邮箱:shaoye@ceiec.com.cn

  (5)客服电话:010-89178317(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客服邮箱:service1@ebidding.com.cn

  6、首次响应文件及样机的递交:

  (1)首次响应文件及样机接收时间:2021年11月26日上午9:00-9:30

  首次响应文件及样机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上午9:30

  (2)递交地点: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面)7层702会议室。

  (3)首次响应文件及样机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首次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如受疫情影响,上述时间和地点有可能发生变更,变更后的时间和地点以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7、谈判将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谈判。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谈判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相关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5A层

  项目联系人:鞠先生

  电    话:010-52200328、13910770008

  电子邮箱:juyanbing@ceiec.com.cn

  银行信息(适用于获取采购文件、递交报价保证金等):

  --户    名: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朝阳区支行

  --账    号:911007010000328971

  --行    号:4031 0000 5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