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的委托,对“北京邮政代理金融营业机构款箱押运和款箱寄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邮政代理金融营业机构款箱押运和款箱寄库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代理金融营业机构款箱押运和款箱寄库服务。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依据《北京市公安局内部单位保卫局致各金融单位的函》(内保发字〔2018〕85号)中“北京振远护卫中心是全国首家且为北京市唯一一家专门从事武装押运的保安服务企业”的要求,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采购供应商为北京振远护卫中心。
五、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北京振远护卫中心
六、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联系人: 逄先生
电 话:010-52200341(15600271071)
电子邮箱:pangzh@ceiec.com.cn
七、公示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八、公示期
公示期: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19日
九、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示在公示期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实名反馈。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