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来安县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县支行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5万元,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磋商。
规模:为做好来安县支行安全生产工作,拟进行来安县支行保安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如下:保安8人(其中3个网点,每个网点2人、办公楼门卫2人,采购预算70.5万元(23.5万/年);服务期限:3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县支行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00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县支行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来安县境内具有至少一个保安服务业绩;
4、供应商注册地在来安县或在来安县设有分公司并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5、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承诺。
注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6日08时30分到2021年11月2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复印件按顺序加盖公章后扫描,提供电子扫描件发送至972913244@qq.com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14时40分止
递交方式: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30号邮储银行滁州市分行6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磋商时间:2021年11月25日14时40分
磋商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30号邮储银行滁州市分行6楼会议室。
1、报名资料:营业执照、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近三年(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来安县境内保安服务业绩证明、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房租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证明)、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应查询结果截图及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每份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后若放弃磋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天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承担采购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2、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网站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行。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行
地 址:滁州龙蟠大道30号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550-3068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