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全省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11-15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全省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编号:MSGL-ZB-2021200;

  1.2招标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1.3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全省评估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1.4包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15个包,每个二级分行为一个包,分别如下:

  包一(MSGL-ZB-2021200-01):全省;

  包二(MSGL-ZB-2021200-02):兰州市;

  包三(MSGL-ZB-2021200-03):嘉峪关市;

  包四(MSGL-ZB-2021200-04):金昌市;

  包五(MSGL-ZB-2021200-05):白银市;

  包六(MSGL-ZB-2021200-06):天水市;

  包七(MSGL-ZB-2021200-07):酒泉市;

  包八(MSGL-ZB-2021200-08):张掖市;

  包九(MSGL-ZB-2021200-09):武威市;

  包十(MSGL-ZB-2021200-10):定西市;

  包十一(MSGL-ZB-2021200-11):陇南市;

  包十二(MSGL-ZB-2021200-12):平凉市;

  包十三(MSGL-ZB-2021200-13):庆阳市;

  包十四(MSGL-ZB-2021200-14):临夏自治州;

  包十五(MSGL-ZB-2021200-15):甘南自治州;

  投标人人可就以上15包选择任意一个或多个包段进行投标报名,包一、包二准入综合得分排名前二的投标人为拟中标单位,包三至包十五为每家分行准入一家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

  1.5采购内容:为甘肃省分行及各二级分行提供各类房地产、土地、其他资产价值评估或价值分析服务;

  1.6本项目估算金额:1950万元;

  1.7服务周期:3年;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投标人须提供连续近两年(2019-2020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两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4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4投标人信誉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不存在重大侵害商业银行、借款人及其他当事人权益的行为,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无严重不良社会记录,近3年内未在所在机构、曾任职机构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且具备因估值不实导致招标人损失的赔偿能力。(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5投标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登记表或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或者提供已经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的公告发布之日起信息截图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2.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投标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评估机构2年内被招标人列入合作机构退出名单的;

  (9)与我行合作中发生过不良认定且定义为评估虚高等行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提供房地产价值评估,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在当地范围内的三级(含)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连续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有3名(含)以上专职房地产估价师(需提供营业执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人员配备表,配备表含人员的工作经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用工合同)。

  提供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在当地范围内C级(含)以上土地评估执业资质,连续从事土地估价活动3年(含)以上,有3名(含)以上专职土地估价师(需提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资料、人员配备表,配备表含人员的工作经历、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用工合同)。

  提供资产价值评估,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在当地范围内资产评估执业资质,连续从事资产评估服务3年(含)以上,有3名(含)以上资产评估师(需提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资料、人员配备表,配备表含人员的工作经历、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用工合同)。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

  3.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将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原邮箱。

  四、获取文件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纳税信用等级证书、专业人员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以上资料(一个包段提供一份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764054712@qq.com邮箱审核。通过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原邮箱。

  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 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大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进行现场开标,改为网上开标(钉钉会议),各投标单位将纸质版、电子版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于2021年12月07日09时30分前以邮寄方式或自行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人在进入钉钉开标时,保持网络畅通,麦克风及视频功能良好,以便于各方交流。评标成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工作,最终确定本项目中标单位。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69号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 塔2单元13层

  邮政编码:730010 

  联 系 人:周夏

  联系电话:17797522245

  2021年11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