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21-927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零星维修及小工程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零星维修及小工程项目
2.2标段划分:
标段 |
序号 |
项目所在地区 |
金额范围 |
选择家数 |
第一标段 |
1 |
公主岭 |
20万元以下 |
1 |
第二标段 |
2 |
九台 |
20万元以下 |
1 |
第三标段 |
3 |
双阳 |
20万元以下 |
1 |
第四标段 |
4 |
德惠 |
20万元以下 |
1 |
第五标段 |
5 |
农安 |
20万元以下 |
1 |
第六标段 |
6 |
榆树 |
20万元以下 |
1 |
第七标段 |
7 |
长春本市 |
2万元以下 |
2 |
2.3工期:自签订合同期起一年,双方无异议可续签。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
3.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施工资质的技防须达到三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按标段顺序只可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 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需准备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外省企业需提供入吉备案网页截图。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6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5.2 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00号
联系人:杨明睿
联系电话:0431-8275747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范鑫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