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华市分行理财经理能力提升训练营项目更正公告

2021-11-12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华市分行理财经理能力提升训练营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1-13129)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现更正为: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

  2.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2.2.3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培训或咨询等相关服务。

  2.2.4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类似培训服务项目的业绩。

  2.2.5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2.6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2.7不允许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8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7)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8)供应商存在有违商业规则,有违诚实信用行为的;

  (9)在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即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5日17时00分。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及提交响应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9:30时。

  采购文件中涉及上述公告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其他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李渔东路1133号

  联 系 人:金老师

  电    话:0579-8213522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邮    编:310000

  项目负责人:周方霞、赵阳君

  电    话:15355039189、1896911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