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宁晋、南宫、清河县集包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依据《邢台市分公司关于宁晋县、南宫市和清河县集包业务外包的请示》(邢邮分〔2021〕184号),对宁晋县、南宫市和清河县集包业务进行外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3.2 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外包服务的相应内容;
3.4 有从事快递行业县级(区域)及以上内部处理外包项目能力;
3.5 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6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 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包括隶属关系、个人关系、经济关系三个方面的关系),不得共同参与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投标人须在邢台当地固定办公场所和固定工作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公司具有充足的人力可承担本项目业务外包服务;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将以下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sjzyuchen369@163.com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且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后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截图;4)投标人在邢台当地固定办公场所和固定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5)一张备注有企业名称、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手机号)、邮箱的A4纸。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3日09:30时,地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南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5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田连停 |
联系人: |
王俊涛、郜楚 |
电话: |
0319-2688726 |
电话: |
0317-5633628、13383237660 |
传真: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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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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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sjzyuchen369@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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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www.hbyczb.com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方北支行 |
账号: |
/ |
帐号: |
01291400001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