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吉县分公司2022年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ZPOST-FW2021-37)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为安吉-湖州(临时邮路,包括旺季),单向85公里左右;安吉—杭州坎山(临时邮路,包括旺季),单向110公里左右;杭州中心局-安吉(临时邮路,包括旺季),单向100公里左右;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共计1个合同包,3条线路,预估总采购额90.03万元(含税人民币);
根据预测的趟数,采购价格安吉-湖州单趟最高限价为10.21元/公里;安吉—杭州坎山单趟最高限价为12.7元/公里;杭州中心局-安吉单趟最高限价为14.7元/公里;
合同包号 |
线路 |
里程 |
车型 |
计价方式 |
★最高限价(元含税人民币/公里) |
预估采购数量(趟) |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含税人民币) |
价格分评分权重 |
一 |
安吉-湖州 |
单向85 公里 |
9.6米厢式货车 |
按公里数结算 |
≤10.21 |
400 |
34.71 |
39% |
安吉—杭州坎山 |
单向110 公里 |
9.6米厢式货车 |
按公里数结算 |
≤12.7 |
375 |
52.38 |
58% |
|
杭州中心局-安吉 |
单向100 公里 |
9.6米厢式货车 |
按公里数结算 |
≤14.7 |
20 |
2.94 |
3% |
注:具体采购趟数及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据实结算,采购人不做承诺。
(2)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3)服务期限:一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后,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3)报价:报价是指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完成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驾驶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社保(五险一金)、各种保险),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人员培训费、其他管理费),各种社会保险、车辆折旧费、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维护费、税金、各类规费等涉及运营的相关费用;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应答;
4. 质量标准:符合公路运输安全规定、采购人邮件运输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通用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分公司应答的须出具总公司授权本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2.2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分公司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同时应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2.3对承担邮件运输服务的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第三者商业保险。
2.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6对列入邮政浙江省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9供应商须向需求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需求单位指定的合规发票。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11月10日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应答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应答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赵梓涵,电话:15397010983。
3.2 采购文件售价:按500元人民币/本收取,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 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10时00分
4.2 递交地点:湖州市吴兴区蜀山路3068号3楼会议室
4.3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应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如有);
4.4 逾期或未密封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应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6、其他事项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电话:0572-2161051。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792号 |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朱工 |
邮 编:310000 |
电 话:0572-2319865 |
项目负责人:赵梓涵 |
项目联系人:赵梓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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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5397010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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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zhaozihan.gyl@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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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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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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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110830019310001233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