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ZTC21388)
公示结束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2021-2023 年物业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2.861767 万元,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吴鹏达/;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1 年 11 月 09 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 5 名。本项目共 3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
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
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异议接收邮箱地址:15858165860@163.com
三、其他
中标候选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信河街 305 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 :0577-895092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湖州街 168 号美好国际大厦 1008 室
联 系 人: 黄烜栋、姜璐美
电 话 : 15858165860
电子邮件: 1585816586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