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分行不良资产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10-29来源:中国邮政网

  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分行的委托,就鹤岗市分行不良资产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情况介绍:

  1、项目名称:鹤岗市分行不良资产委外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QCG-F21-025。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预算价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鹤岗市分行根据辖区内委外催收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催收费用标准,委外催收指导性费率最高标准如下:

  贷款种类

  分档标准

  代理费用比例

  小额不良

  2017年12月31日后发生的逾期贷款

  17%

  2017年12月31月前发生的逾期贷款

  18%

  抵押类不良

  2022年12月31月前发生的逾期贷款

  10%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5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城区支行不良贷款第一批委外催收业务。

  第二标段:萝北县支行不良贷款第一批委外催收业务。

  第三标段:萝北县支行不良贷款第二批委外催收业务。

  第四标段:绥滨县支行不良贷款第一批委外催收业务。

  第五标段:绥滨县支行不良贷款第二批委外催收业务。

  6、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7、合同期限:1年。

  8、采购内容:鹤岗市分行不良资产委外催收(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服务地点:鹤岗、萝北、绥滨。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各标包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与法律、金融或清欠等相关联内容,不限于法律咨询、法律信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提供缴款提醒专业服务、代收代缴欠款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代收代缴欠款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客户及信用卡透支客户进行通知服务、受银行委托对贷款、信用卡逾期账户进行提醒、通知服务等至少一项内容)、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并具一定规模的单位;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不良资产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围服务项目”的入围单位;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提供催收经验证明材料及催收实务经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招标人或其他金融机构、小贷公司等涉及清收欠款的机构签订的委托催收类协议或清收费用支付凭证、其他金融机构的清收欠款服务中标书、清收类代理协议或起诉判决书等与催收相关的经验证明材料,与招标人合作过的需提供委外催收协议或清收费用支付凭证,催收实务经验材料应提供催收影像或留痕材料或各类执业证书(若有)等证明从业人员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并具备相应的职业操守、职业能力、催收技巧和催收实务经验;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确定存在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为黑龙江省管理范围内,如所提供的地址与营业执照所注册地址(住所)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说明文件;

  5、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提供不存在涉黑涉恶及负面报道。提供在百度搜索查询公司内容的截屏;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提供企业信誉材料。包含人民银行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报告时间须为公告当月)、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法院或“信用中国”等权威网站查询的截屏)、企业在税务部门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不缴税证明材料(均需税务部门出具)或近6个月,企业在近3年内没有法院不良记录、银行征信不良记录、税务部门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7、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提供其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等信誉材料。包括人民银行查询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时间须为公告当月)。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无各类不良记录(法院或“信用中国”等权威网站查询的截屏)。

  8、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天眼查”或者“企查查”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基础版),报告生成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期内。

  9、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提供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10、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控股管理关系和股权关系情况,并承诺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提供不存在关联关系证明材料。承诺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并提供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3.1说明:由于现阶段处于疫情防控期内,为避免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为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本项目无须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3.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3投标人须按照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准备以下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4.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不良资产委外催收投标人入围服务项目”的入围单位(提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不良资产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围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

  5.催收经验证明材料及催收实务经验材料;

  6.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7.提供不存在涉黑涉恶及负面报道。提供在百度搜索查询公司内容的截屏;

  8.企业信誉材料。包含人民银行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报告时间须为公告当月)、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法院或“信用中国”等权威网站查询的截屏)、企业在税务部门无不良记录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不缴税证明材料(均需税务部门出具)或近6个月,企业在近3年内没有法院不良记录、银行征信不良记录、税务部门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9.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等信誉材料。包括人民银行查询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时间须为公告当月)。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无各类不良记录(法院或“信用中国”等权威网站查询的截屏);

  10.在“天眼查”或者“企查查”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基础版),报告生成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期内;

  11.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12.控股管理关系和股权关系情况,并承诺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13.提供不存在关联关系证明材料。承诺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并提供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购买方式:将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项目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125494329@qq.com),发送成功后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逾期不予受理。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500元/本,售后不退。只有发送邮件成功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会议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分行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68-3230101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百强招标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地址:鹤岗市兴山区兴山路与通山路交口鹤岗互联网+新经济基地二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249501528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