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宁波分行收单业务专业化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0-26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邮储银行宁波分行收单业务专业化外包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2021-67)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为因应我行收单业务发展,有效提升收单业务合规经营管理能力,完善管理机制,开展本次项目。

  二、采购内容

  宁波分行收单业务专业化外包服务,入围2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二)应答人须在宁波地区设有固定营业场所(已经设立总公司或分公司或办事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等证明文件;未设立的,应承诺在中标后30日内在所分配区域设立固定营业场所)。

  (三)应答人须实收货币资本须不低于2500万元。(通过企查查网站查询,查询网址https://www.qcc.com/,须提供查询截图)

  (四)应答人须为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中通过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的机构。(查询网址https://rose.pcac.org.cn/platform/publicInfo/recordPublic,须提供查询截图)

  (五)应答人须提供2020年以来、至少3份、与商业银行合作的类似收单业务外包服务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应答人近三年内不得被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纳入黑名单,也不得被纳入其他收单机构向中国银联或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监管机构报送的不良外包机构名单范畴。查询网址http://pcsp.pcac.org.cn/login/loginAction!login.action,需提供查询截图)

  (七)应答人最近3年(2018年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现连续3年亏损(即至少保证有1年年净利润为正值),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答人成立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八)应答人不得转让或转包业务(须提供承诺函)。

  (九)应答人不能在宁波地区从事与采购人有竞争关系的银行卡收单业务,需提供相应的实质证明材料。  

  (十)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应答。(须提供承诺函)

  (十一)应答人应该能够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二)应答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十三)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应答。(须提供承诺函)。

  四、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日8:30-11:30,13:30-

  17:30。

  五、报名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由授权委托人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236846295@qq.com:

  (一)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采购文件购买支付证明(磋商文件100元每份,售出不退)。

  经项目联系人进行相关核实后,发放磋商文件。

  购买磋商文件账号:933029010000438903;户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开票联系人:包经理 0574-87950864。付款请备注(购买XX项目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

  应答人按采购函要求提供的资料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加盖骑缝

  章于2021年11月4日9:30前 (北京时间)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扬帆路455号扬帆广场1号楼邮储宁波分行13楼南楼会议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详细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扬帆路455号扬帆广场1号楼邮储宁波分行13楼南楼

  邮    编: 315000

  项目联系人: 周元晖,邬俊杰

  电    话:0574-87950961,0574-87950736

  电子邮件:2368462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