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编号:LNTY-ZB01-2021-12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大厦食堂副食品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公司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
2.1采购内容及金额:
采购内容:采购邮政大厦食堂副食品供应商。
项目估算金额:96万元
2.2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如遇上级单位统一采购,本项目服务期自动终止)
2.3供货地点:每日供货需在采购单位指定时间前配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1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或货物;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3信誉要求:近三年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3.4处罚情况:投标项目部近3年不曾因供货质量等方面受到过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3.5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配送过企、事业单位食堂(至少2处)食材的成功经验(需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且服务时间超过2年以上;
5)本次投标限本地供应商或在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外地供应商销售或服务网点,须有本地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仓储或销售场所房产使用权证明等材料。
6)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报名时间:从2021年10月27日到2021年11月0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4.3 报名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家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盖公章);
(4)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配送过企、事业单位食堂(至少2处)食材的成功经验(需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且服务时间超过2年以上;
(6)本次投标限本地供应商或在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外地供应商销售或服务网点,须有本地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仓储或销售场所房产使用权证明等材料。
(7)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1,请完整填好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4.4 报名地点: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4.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弟 0416-4590111
4.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7完成以上操作后,请联系相关联系人获取采购文件。
5.1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全套电子U盘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5.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四段4号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16-7106042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联 系 人:张弟
电 话:0416-45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