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金湖县分公司城区快包投递项目、项目编号:ZWKHA202110171,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磋商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金湖县分公司城区快递包裹投递业务。
1.2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77万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单项高限价(含税),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最高单项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具体限价如下:
当月业务量P(万件) |
含税限价(元/件) |
权重(%) |
P≤7 |
0.85 |
20% |
7<P≤8 |
0.82 |
50% |
P>8 |
0.80 |
30% |
1.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5供应商自带电动三轮车6辆,拖厢尺寸必须达到宽1.2米、长2米、高1.3米;拖厢体必须封闭,两侧开门(后门和右侧门);电动机额定电压60V、30Ah;装载质量不低于500Kg;车辆限速不超过35公里/每小时(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6日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城区快包+供应商名字全称),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guoanwen.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郭安文,电话:13218339799)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淮安卷帘门+磋商文件费)”。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14时15分,
5.2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14时30分。
5.3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淮海南路130号邮政大厦七楼708会议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jszbtb.com);中国邮政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淮海南路130号
联 系 人:张西安
电 话:0517-83975678
磋商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B座10楼
联 系 人:郭安文
电 话:13218339799
电子邮件:guoanwen.jswy@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2835087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