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国密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1-10-15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国密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B-10-04A-2021-D-E20587),已由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拟通过招标确定1家中标单位,采购密管平台一套(含加解密管理服务、密钥管理服务、加密硬件设备管理服务、动态密码服务、SDK终端加密控件等),硬件密码机3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2.服务期限:4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3.采购预算:75万元人民币(含税)。

  1.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2.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2.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3.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以下2项证明材料:①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②商用密码认证业务网的证书查询截图(商用密码认证业务网址http://service.scctc.org.cn/)。

  2.4.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个密码服务平台类项目(合同内容仅限于密码服务平台类项目建设服务),单个合同金额达60万元及以上案例1个;注:项目式采购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包含以下4项内容:①合同首页;②合同金额页;③合同关键页;④合同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不体现合同总金额,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等导致无法判定的,不予认可)。

  2.5.本次招标接受原厂或代理商的投标。如投标人为原厂,需提供软件系统著作权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原厂出具的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以及所投产品原厂的软件系统著作权证明材料,授权有效期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提供的原厂有效授权证明文件中,如果有行业限制要求,须符合招标人所在行业,如果无行业限制要求,须向招标人提供可在招标人所在行业销售的证明或承诺函。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推荐资格,评比标准参照评分标准进行评选。

  2.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原厂关于维保的相关授权函或保证原厂售后维保的承诺书,否则投标无效。

  2.7.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人不良供应商名单中。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股东及出资、主要人员或分支机构信息存在交叉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法记录的;(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须提供投标人声明(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0.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网页截图(最终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的网站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11.本项目只接受已完成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默认已阅读并同意本公告【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全部内容。

  3.2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5日09时至10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3文件费用: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4投标人须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诚E招”)完成以下操作:

  (1)登录(及注册)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如无账号,完成注册后,可通过“诚E招”客服电话进行催审。如遗忘账号,可通过“诚E招”客服电话或发送邮件进行询问。如有账号,先检查企业信息有无变更(如公司名称等),修改成功再完成投标登记;

  (2)投标登记操作路径:登录“诚E招”账号→点击【商机发现】→输入本项目名称→加入购物车→点击【微信、支付宝或电汇】→上传【本批次的标书费付款截图】并提交审核,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标书费发票:诚E招审核通过后,在其【标书订单查询】处下载电子发票;

  (4)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下载文件即登记成功。

  注:①未注册该平台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审批所需的时间,如因注册、报名、缴费等原因所造成未完成投标登记而导致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②注册审批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内,若存在紧急情况,请联系咨询电话:020-89524219或在诚E招平台首页进行“QQ在线咨询”进行紧急审核。

  3.5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客服邮箱:service@chengezhao.com。服务时间8: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6“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均属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4日09时30分;

  4.2.上传的唯一平台: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4.3.本项目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为准。

  4.4.逾期上传或未上传成功或未上传指定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6号会议室)。

  六、办理CA证书的注意事项:

  6.1本次项目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全过程电子投标。

  6.2投标人须办理广州CA证书作为投标阶段的操作凭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CA证书办理详见【登陆】界面的【CA在线办理】-【证书使用】-【自助申请流程指引】。

  6.3已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因企业信息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新CA证书的,需及时向证书颁发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CA证书导致其投标受影响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①未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办理申请审批所需的时间,如因证书申请、缴费、快递时限等原因所造成未取得CA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②证书申请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内,若存在紧急情况,请联系咨询电话:400-830-1330或在诚E招平台首页进行“QQ在线咨询(4008301330)”进行紧急处理。③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6.5CA证书办理机构联系方式:400-830-1330。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及相关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网(网址: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相关的修改、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本公告/公示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281号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20-22361029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    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易巍、简敏成、赵敏、彭碧

  联系人:赵敏

  电    话:18218494430(工作日8:30-12:00,下午2:00-5:30,如遇【电话占线、或未接、或非工作日咨询】,请发短信或邮件)

  电子邮件:zhaomin@gc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120587

  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