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阿里地区分公司职工周转房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2021-10-15来源:中国邮政网

  招标编号:XZZB-CQDY-AL2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阿里地区分公司职工周转房新建工程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的藏邮分【2021】99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

  2.2核定建设内容:阿里地区分公司职工周转房新建2栋1940平方米左右及其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内所含全部内容)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陕西路;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6计划工期:6个月(18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四、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xizang.gov.cn)关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和西藏商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在相关平台进行备案,应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并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贪污受贿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投标企业

  、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8.3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区外投标企

  业到场人员必须是在藏负责人),其身份不一致的情形按废标处理。                        8.4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

  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办标[2019]193号”文件通知以及“藏建招[2019]36号”文件通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以上通知进行投标报价和计取税金。请各投标人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限价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计价,施工合同必须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签订。

  8.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0〕89号)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及《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藏建招〔2018161号)文件有关规定。

  8.6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在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文件要求。

  8.7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

  (藏建招[2018]195号)、藏建市【2021】4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执行。                                                8.8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地 址:拉萨市北京中路33号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公地址:堆龙德庆区察古大道9号奥特斯15楼

  联系电话:18583985639

  联 系 人:谢先生

  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