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项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委托,现对2021年邮储银行广西分行网点电子广告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1年邮储银行广西分行网点电子广告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XMGL-ZB-(11)2021177
三、项目需求:营业网点电子广告机采购1项,预算176万元。本次采购计划入围两家供应商负责全区网点电子广告机(含壁挂式、立式、吊装式电子广告机,共6种规格)的供货,两家供应商各自负责一个电子广告机品牌的供货(所投标的所有规格电子广告机必须为同一个品牌)。本次网点电子广告机入围协议有效期二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子产品销售等经营内容,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已办“三证合一”,则只提供《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的报名人。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也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当前在招标人禁入名单内的供应商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1年 10月14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10月20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2、发售地点:现场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505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办理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中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1年11月3 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宁市航洋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2509300003849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11月3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大院服务综合楼(6号楼七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1月3日上午09时30分,在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大院服务综合楼(6号楼七楼)】开标。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投标人选择不参加开标会议,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本项目开标结果。
九、网上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网(www.chinapost.com.cn)、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www.gxxmglzx.com)。
十、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 址: 广西南宁市歌海路6号
联系人及电话: 刘工 0771-5836077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大院服务综合楼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 0771-2025064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14日